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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风记得

    第十一章 风记得 (第1/3页)

    七秒温柔

    一

    九月十七日,邱莹莹醒来的时候,枕边多了一样东西。不是便签纸——便签纸还在,淡黄色的,被压在枕头下面,露出一截。多出来的那样东西是一张照片,彩色的,三寸见方,边缘有锯齿状的裁切痕迹,像是从那种自助打印机的机器里吐出来的。

    照片上是一个男生,穿着白色背心,深蓝色短裤,站在跑道的终点处。他的脸很红,额头上全是汗,但他在笑——虎牙露出来,左边脸颊的笑纹很深,眼睛弯成了月牙形。阳光落在他身上,把皮肤上细密的汗珠照得像碎钻一样闪。他的左手攥着拳头,右手在解护腕——深蓝色的护腕已经被汗浸透了,颜色深了一个色号。

    那是昨天。男子一百米决赛。他冲过终点线之后的几秒钟。

    邱莹莹不记得这张照片是谁拍的,什么时候洗出来的,什么时候放在她枕边的。但她知道是谁。因为照片的背面写着一行字,字迹很好看:“你昨天在看台上看我的时候,我在看你。你站起来的时候,我从你张开的嘴型里读出了两个字——‘加油’。不是‘蔡思达加油’,就是‘加油’。只有‘加油’。你喊了很多人的名字,别人的。喊我的时候只喊了‘加油’。因为你知道我不需要你喊我的名字。我需要你喊‘加油’。你懂我。你一直懂我。——蔡思达”

    邱莹莹看着这行字,手指慢慢翻到照片正面。阳光落在照片上,落在他的笑容上。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她昨天在看台上喊“加油”的时候,他没有在看她。他在跑。他的眼睛在看前方,看终点线,看那条白色的、画在红色跑道上的线。他没有回头。但他听到了她的声音。在几千个人的喧嚣、几百个人的尖叫、几十个人的呐喊中,他听到了她的“加油”。不是因为他听力好。是因为他在找她的声音。在枪响之前,在起跑器上蹲下的时候,他就在找她的声音了。他知道她会喊。他知道她会站在看台中间偏左的位置,穿着浅蓝色的卫衣,抱着笔记本,站起来,张开嘴,喊出“加油”。他知道。

    她把照片小心地夹在笔记本里,夹在“秋天的形状”那篇文章和“蔡思达使用说明书”之间。然后她拿起枕下的便签纸——“今天是9月17日。你叫邱莹莹。你18岁了。这是你在江北大学的第十三天。妈妈爱你。PS:今天上午没课,下午有写作课,在文科楼201,两点开始。PPS:照片是今天早上六点有人从门缝里塞进来的。我没有看到是谁。但我知道是谁。”

    邱莹莹合上便签纸,抱着笔记本和照片,去洗漱换衣服。今天穿什么?她打开衣柜看到一件嫩绿色的卫衣,胸口绣着一朵小花。那是她去年——不对,前年——不对,她不记得什么时候买的了。她拿出来穿上,站在镜子前面看了看。嫩绿色衬得她的皮肤很白,头发更卷了,呆毛翘得更高了。她伸手压了压呆毛,手一松又弹回来了。

    她出了门,沿着梧桐大道走。清晨的校园很安静,阳光很薄,照在梧桐叶上像镀了一层金箔。她在岔路口停下来,看了一眼地面上的粉笔箭头。今天的箭头不是她画的——是蔡思达画的。因为笔迹不一样。他的箭头比她画的直,比她画的标准,比她画的有力。但他在每一个箭头的旁边都加了一行她写的字——“莹莹,这边。”他的字和她的字挤在一起,工整的和歪扭的,有力的和无力的,像两个不同字体的人站在同一块地面上,并肩指着同一个方向。

    她蹲下来,在那行字的下面又加了一行:“今天的箭头是蔡思达画的。因为我的粉笔用完了。他替我画了。他画得比我好。但他的字没有我的可爱。——好了,我承认,他的字比我好看。但我的字比他温暖。因为我的字是歪的。歪的看起来比较亲切。不骗你。”

    她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继续走。

    食堂三楼。靠窗的位置。蔡思达已经坐在那里了,面前摆着两碗番茄鸡蛋面,两双筷子,两杯水。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外面套了一件深蓝色的薄外套——和她的伞一个颜色。他的脚踝上没有缠绷带了,肌内效贴也撕掉了,露出小麦色的皮肤。脚踝还是有些肿,但不仔细看已经看不出来了。

    邱莹莹在他对面坐下来。“照片是你塞的?”“嗯。”“几点?”“六点。”“你怎么进来的?”“门缝。不需要进来。塞进去就行。”“你看到我睡觉的样子了?”“看到了。”“我睡觉的样子好看吗?”“好看。你的头发散在枕头上,卷卷的,像一朵一朵的小蘑菇。你的嘴巴微微张着。你的睫毛很长,睡着的时候会在眼下投一小片阴影。你的手放在笔记本上面——你睡觉的时候也抱着笔记本。笔记本的封面贴着你的脸。”

    邱莹莹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假装没有听到。但她的耳朵红了。红得很彻底,从耳垂到耳尖,像被人用红色的颜料笔沿着耳朵的轮廓描了一遍。

    “吃面。”她把碗推到他面前。“好。”他拿起筷子。

    两个人同时低下头,同时喝了一口汤,同时夹了一筷子面,同时吸溜进去,同时嚼,同时咽。节奏一模一样,像两个被同一根线牵着的木偶。吃到一半的时候,邱莹莹停下来,看着对面埋头吃面的蔡思达。“蔡思达。”“嗯。”“你昨天一百米跑了第一名。十秒九八。你去年跑了多少?”“去年——十一秒零二。”“快了零点零四秒。”“嗯。快了零点零四秒。”“你脚踝受伤了,两周没训练,还快了零点零四秒。”“嗯。”“为什么?”蔡思达放下筷子,看着她。“因为你昨天在看台上。”

    邱莹莹愣了一下。“我在看台上——你就能跑快零点零四秒?”“能。”“为什么?”“因为你会在。你在看台上,我就知道——我跑完之后会看到你。我会看到你站在那里,抱着笔记本,看着我。你会笑。你笑起来有梨涡。梨涡很深。我看到你的梨涡,就觉得——这一趟跑得值。”

    邱莹莹低下头,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面。面条被她戳得断成了一截一截的,沉在汤底。“蔡思达,你现在说话越来越——”“越来越什么?”“越来越让我想记住你。”“那你记住我了吗?”“没有。但我正在努力。”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她的眼睛很亮,不是反射光的那种亮,是从里面透出来的、像有人在她的瞳孔深处点了一盏灯的那种亮。“我每天早上醒来都会忘记你。但我每天早上翻开笔记本之后,都会重新认识你。每一次重新认识你的时候,我都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好。昨天觉得好,今天觉得更好,明天大概会觉得比今天更好。每一天都是新的认识,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喜欢你。不是‘持续地’喜欢,是‘反复地’喜欢。每一次喜欢都是新的,每一次都是一百分。”

    蔡思达看着她,没有说话。他的筷子搁在碗沿上,面条从筷子上滑落,掉回碗里,溅起一小点汤汁。他的眼睛红了。他没有哭。但他的眼睛红了。

    “邱莹莹。”“嗯。”“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会再说一遍。明天。后天。每天。你每天都会听到。不是因为我记得我说过,是因为我每天都会重新想说。”

    蔡思达低下头,拿起筷子,继续吃面。他的动作和之前一样——夹面,吸溜,嚼,咽。但他的手在微微发抖。筷子碰在碗沿上发出细碎的“嗒嗒”声,像一只小虫在敲击瓷器的表面。

    邱莹莹没有说“你手在抖”。她只是低下头,也开始吃面。她的面已经凉了,坨了,不好吃了。但她觉得很好吃。因为对面坐着的人也在吃。他在吃她也在吃。他在看她她也在看他。两个人在食堂三楼靠窗的位置,面对面坐着,吃两碗已经凉透的番茄鸡蛋面。谁都没有觉得不好吃。谁都没有觉得凉。谁都没有觉得时间在走。

    二

    下午。写作课。文科楼201。顾城远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袖子挽到小臂,露出一截晒得均匀的手臂。他靠在讲台上,手里没有教案,没有书,只有一支笔。银框眼镜在日光灯下反射出冷白色的光。

    “今天我们不讲技巧,不讲结构,不讲语言。今天我们讲——‘为什么写’。在座的各位,谁来说说,你为什么要写作?不用举手,想说就说。”

    教室里安静了。大概过了十秒,一个男生的声音从最后一排传来:“因为考试要考。”

    顾城远笑了。不是那种“你在开玩笑我也在开玩笑”的笑,而是一种“你说的是实话但我还是要笑一下”的笑。“还有吗?”

    另一个声音,女生,前排的,短发的戴黑框眼镜的——她上次写过“落叶的形状”那篇,词藻很华丽。“因为写作可以让我表达自己。”

    “表达什么?”

    “表达我的想法、我的感受、我看到的世界。”

    “你的想法、感受、世界——别人不知道吗?”

    “别人不知道。每个人的世界都不一样。”

    “对。每个人的世界都不一样。所以你要写。不是为了告诉别人‘我的世界是这样的’,而是为了告诉自己——‘我的世界是这样的’。”

    顾城远从讲台上直起身,开始在教室里慢慢踱步。他的步伐很慢,声音也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地落在教室的每一个角落。“写作是一种自我确认。你写下来,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你不写,你的想法就是一团雾——飘在那里,抓不住,看不清。你写了,雾就凝成了水,水就汇成了河,河就流向了海。”

    “你有没有一个非写不可的人?有没有一件非写不可的事?有没有一个非写不可的时刻?如果你有,你就有了写作的理由。如果你没有,就不要写。不要为了写而写。写你非写不可的。别的,不重要。”

    邱莹莹的笔在纸面上停了。非写不可的人。她有。那个人姓蔡,叫蔡思达。她每天都在写他——他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他今天说了什么话,他今天笑了几次,他今天看了她几次。她不是“为了写而写”。她是“不写不行”。不写的话,那些碎片会散掉,会飞走,会像雾一样消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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