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纸鸢 (第1/3页)
一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九日,上海。
林慕青站在《申报》编辑部的窗前,手里捏着一张刚从电报房取来的电讯稿。稿纸很薄,上面的字却像铅块一样沉:
“沈阳急电:昨夜十时许,日军突袭北大营,炮轰沈阳城。我军奉命不抵抗,退守待援。东北危急!”
她盯着那几个字,盯了很久。
奉命不抵抗。
她想起父亲生前说过的话:“战争最可怕的,不是死人,是那些明明可以不死的人,被命令去死。”
父亲走了十一年了。她四十一岁了,头发里也有了白发。这些年她一直按照父亲的遗愿,在上海做记者,写那些别人不想看的东西。军阀混战、工人罢工、水灾饥荒——她都写过。但她始终没有去过真正的战场。
不是不想去。是女儿还小。
林晚今年十七岁了,正是最让人操心的年纪。她从小听爷爷的故事长大,对那些战场的记忆比对自己父亲的记忆还要熟悉——她父亲在她三岁的时候就病死了,是爷爷和妈妈把她养大的。爷爷去世后,她天天缠着妈妈讲爷爷的事,讲那些在巴黎、在君士坦丁堡、在旅顺的故事。
“妈妈,”她总是问,“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战场?”
林慕青每次都说:“等你长大了。”
现在她十七岁了。算长大了吗?
林慕青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一次,她可能真的要去战场了。
二
那天晚上,林慕青把那张电讯稿带回家。
林晚正在灯下看书,见妈妈进来,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道光——她最熟悉那种光,每次妈妈有重要的事要告诉她的时候,眼睛里就会有那种光。
“妈,怎么了?”
林慕青把电讯稿递给她。
林晚接过来,只看了一眼,脸就白了。
“日本人……打进来了?”
林慕青点点头。
林晚盯着那张纸,看了很久。然后她抬起头,看着妈妈的眼睛。
“妈,你要去吗?”
林慕青沉默了。
“你要去的,”林晚替她回答了,“你一直想去。爷爷去过的地方,你也要去。这是你们家的事。”
林慕青愣住了。她从来没跟女儿说过这些话。但女儿知道了。她一直都知道。
“晚晚……”
“我跟你去。”
林慕青摇头:“不行。你还小。”
“十七了,不小了。”林晚站起来,走到她面前,“爷爷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去了巴黎。妈妈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说了要跟爷爷去。现在轮到我了。”
林慕青看着女儿的眼睛。那双眼睛,和父亲的一模一样——亮亮的,里面有光。
她突然想起父亲临走前对她说的那句话:“你会去的。总有一天。”
父亲说得对。
她去了。
她的女儿,也会去的。
三
九月二十三日,林慕青带着林晚登上了北上的火车。
同行的还有一个人——沈亦云。
四十七岁的沈亦云,头发也白了,但腰板还是挺得笔直。这些年他一直跟着林慕青,帮她整理父亲的遗稿,自己也写了不少报道。林墨卿去世后,他成了林慕青最信任的朋友。
“亦云叔,”林晚在火车上问他,“你去过东北吗?”
沈亦云点点头:“去过。日俄战争的时候,跟你爷爷一起去的。”
林晚的眼睛亮了:“真的?爷爷那时候什么样?”
沈亦云想了想,笑了:“你爷爷啊,那时候六十八了,走路都走不稳,还要去欧洲。我拦他,他说:‘我要去给那些死人立碑。’”
林晚听着,眼睛眨都不眨。
“后来呢?”
“后来我们去了凡尔登,去了索姆河。他记了一本又一本,回来的时候,人都快不行了。但他一直在记,记到最后一口气。”
林晚低下头,看着自己手里那个破旧的布娃娃——爷爷留给她的那个。它已经很旧了,棉花都露出来了,但林晚一直带着,像爷爷还在身边。
“亦云叔,”她轻声问,“我能记好吗?”
沈亦云看着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爷爷说过一句话:记不记得好,不是看你的字写得漂不漂亮,是看你有没有用心。只要你用心,就能记好。”
林晚点点头,把布娃娃抱得更紧了。
四
九月二十六日,他们到达沈阳。
那是一座死城。
街上几乎没有人。店铺都关了门,窗户都用木板钉死了。偶尔有几个行人匆匆走过,低着头,缩着肩膀,像怕被人看见一样。日本兵在街上巡逻,端着枪,眼睛像鹰一样四处打量。看见中国人走得慢了,就是一枪托。
林慕青找了一家勉强还在营业的旅馆住下。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东北人,看见他们是从上海来的记者,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
“这时候来?不要命了?”
林慕青没回答,只是问:“城里现在什么情况?”
老板叹了口气:“能有什么情况?日本人占了北大营,占了兵工厂,占了衙门。咱们的军队?跑了。上头说‘不抵抗’,他们就真的不抵抗,把东北扔给日本人了。”
林慕青掏出笔记本,开始记。
林晚在旁边看着,也掏出自己的小本子——那是临行前妈妈给她买的,让她学着记。
“你记什么?”林慕青问。
“记老板说的话。”林晚说。
林慕青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五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走遍了沈阳城。
他们去看了北大营——那座被炮火炸成废墟的兵营。墙塌了,房顶没了,地上到处是弹坑和血迹。有几个老人蹲在废墟里,翻找着什么。
“你们找什么?”林晚问。
一个老人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去:“找儿子。”
“你儿子在这里当兵?”
老人点点头:“十八岁,刚入伍三个月。日本人打进来的时候,他们连跑都没跑出去。听说都死了。”
林晚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人继续翻,翻了一会儿,突然停下来。他从废墟里捡起一样东西,是一块烧焦的布片,上面还残留着一点蓝色的颜色——那是中国军服的颜色。
他捧着那块布,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林晚掏出本子,想记点什么,但手一直抖,写不出字来。
林慕青走过来,轻轻按住她的手。
“慢慢来,”她说,“第一次都这样。”
六
十月的一天,他们在沈阳街头遇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西方人,四十多岁,高高的个子,穿着一件旧风衣,站在街角拍照。他的相机是莱卡的,很小,拿在手里几乎看不出来。他拍照的样子很专注,像整个世界上只有他和那些镜头里的东西。
林慕青看见他,愣了一下。
那个人的侧脸,让她想起一个人——威廉·克莱尔。父亲的老朋友,那个英国记者。虽然她从没见过威廉本人,但父亲书房里有一张威廉的照片,和这个人的侧脸一模一样。
她走过去,用英语问:“Excuse me, are you Mr. Clare?”
那个人回过头,露出一张满是胡茬的脸。他打量着林慕青,眼睛里有一点疑惑。
“我是托马斯·克莱尔,”他说,“你认识我父亲?”
林慕青点点头:“你父亲威廉·克莱尔,和我父亲林墨卿是老朋友。”
托马斯愣住了。他盯着林慕青看了几秒钟,突然笑了。
“林墨卿的女儿?”他说,“我父亲给我看过你父亲的照片。他说,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七
那天晚上,他们找了一家小酒馆坐下。
托马斯点了两瓶啤酒,一瓶给林慕青,一瓶给自己。林晚也要了一杯,但只喝了一口就皱起眉头——太苦了。
“我父亲是一九二〇年走的,”托马斯说,“走之前,他把那些徽章和日记都留给了我。他说,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找这些。”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五枚镂空的镜头徽章。
林慕青一眼就认出了父亲的那一枚。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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