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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上访户(上)

    第三章 上访户(上) (第2/3页)

喊冤,要么被保安驱赶、要么被警察驱赶,直到第四次,保安问他要联系方式,他说自己没电话,保安说,没电话可不行,将来万一案子受理了,怎么联系你,于是他拿着捉襟见肘的钱买了一部小灵通和一张电话卡,登记了临时住址及电话信息。

    登记信息后,他便在省城等待结果,结果等来的是一大堆警察,那天恰巧他出去了,回来时看到了几辆警车在门口,于是他转身就去了火车站购买了到西安的车票,之后便是一路乞讨、一路北上,到达北京。

    北京期间,他每天蹲守在最高院门口,观察哪个领导出来陪同的人多,就冲过去喊冤,直到我们找到他,当时他反问我们怎么找到他的。我们告诉他,“你都亲口承认杀人的事实,案卷上都记载的清清楚楚,上访是没有意义的”他说:“他们这样整我,连打带骂,不让睡觉,谁能受得了呀?我顶不住了,只好承认杀了人。”

    1995年6月21日,我们将宋去接回了村中,为他修了简易的可供一人使用的木板房,并办理了低保,但他仍不安分呆在村上,时不时出去流浪,隔三岔五传回他又去上访的消息。

    以下是宋去案件基本情况:

    1978年2月1日清晨,夏荷镇锦江河边发现一具女尸,该镇位于春风镇下游,女尸被肢解成6块,随后来回县成立“2.1特大杀人碎尸案”专案组。上级公安机关要求限期破案,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警方发现曾在县城“福源旅社”做过服务员的杨一诺离奇失踪,随后被警方认定为被害人。

    警方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比较专业这一特征,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经过对杨一诺社会关系调查发现,宋去为其男友,18岁后跟随父亲杀猪,多次对杨一诺进行过殴打。

    旅馆老板反应,杨一诺出事前,宋去发现了杨一诺与另一男人在旅馆开房,并被捉奸在床,宋去当即与男人打了一架,杨一诺也提出了分手,宋去扬言要杀二人全家。

    后杨一诺被老板开除。据杨一诺父母回忆,当年的1月11日,闺女回到村里,说请了一段时间假回来休息。1月13日宋来到家里找闺女,具体什么事儿不清楚,但听见宋去骂闺女,闺女也骂宋去,之后宋去悻悻离去。

    后面宋去又来了几次,但闺女再也没见他。1月26日,闺女说出去找闺蜜杨燕玩几天,顺道去看看新工作,我们问她是不是工作不开心,想换新的,她说“是的,我准备看看新工作”,我们嘱咐她注意安全,过了几天警察就找上门了,我们才知道她出事儿了。

    之后,警方询问了杨一诺的闺蜜杨燕,杨燕证实杨一诺确实来找过她,杨一诺对她说,“我来找你躲躲,现在很害怕宋去来骚扰她”但没跟我说跟宋去具体怎么回事儿,我陪她去成都耍了3天,1月29日回到县城。1月30日,宋去来到我这里跪着求复合,他之前来过这里,知道地址,杨一诺对他说出去说,我不想在闺蜜面前聊我们之间的事儿,于是他们俩就出去了,当晚没有回来,我还以为他们合好了,在外面过夜,直到你们来找我。

    另一方面,警方对与杨一诺开房的男人进行了调查,发现旅馆登记薄上记载是假身份证、假名字。该男人被打之后,骑了一辆摩托朝出城的方向驶去。后宋去反馈,他对男人长相记得不清,据他交代,当时只知道要干死对方,别的没注意,男人被打的一路小跑出了旅馆,骑上摩托车就跑了。

    警方分析,一,该男人虽说身份不明,但未有直接证据表明,男人离开后与杨一诺有交集,作案可能性不大。二,宋去作为屠夫,刀工一流,且案发前与杨一诺在一起的只有宋去,符合作案特征。三,女尸肢解的脖颈处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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