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猎场 (第1/3页)
倒计时归零。
东海市,长途汽车站。
向羽从出站口走出来,身上只剩一件洗得发白的黑色T恤和一条旧牛仔裤。手机、身份证、现金,全部在接头的面包车上被收走了。接头人只给了一句话:“四十八小时内,到这个地方。”然后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东海市郊区,废弃水泥厂。
向羽把纸条折好,塞进裤兜。
他没有急着走。站在出站口旁边的柱子后面,花了三十秒观察周围环境。
车站广场上有巡逻的警察,腰间别着对讲机,步伐不紧不慢。两个武警站在售票厅门口,手握钢枪,目光扫视着人群。广场边缘停着一辆警用面包车,车窗贴了膜,看不清里面。
向羽收回目光,面无表情。
他把T恤下摆从裤子里扯出来,让衣服显得松垮一些。又把头发揉乱了几把,从口袋里摸出一副不知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平光眼镜——接头人给的唯一一件“装备”,镜框是黑色的,戴上之后整个人看起来像个普通的学生。
他走进人群,步伐不快不慢,混在出站的人流里,一点都不显眼。
三十公里外,火车站广场。
巴郎站在广场中央,深蓝色冲锋衣,大号登山包,魁梧的身材像一堵移动的墙。他的东西也被收走了,只剩冲锋衣口袋里的一张纸条和一副手套。接头人是个矮个子男人,把东西递给他之后转身就走,一句话都没多说。
巴郎没有像向羽那样观察环境。他直接走向公交站牌,开始研究路线。
他识字不多,但方向感极好。站牌上的线路图他看了三十秒,就锁定了要坐的公交车。他需要先到市中心,再换乘郊县班车。路程大约两小时,但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巴郎想了想,把冲锋衣的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然后走到公交站台旁边的一个垃圾桶后面,蹲下来,打开登山包。
包里除了几件换洗衣服,什么都没有。他把衣服翻出来重新叠好,在包底的夹层里摸了摸——空的。接头人搜得很干净。
巴郎蹲在那里没动,脑子里转了几圈。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站台上一个等车的老太太面前,把纸条递过去,指了指上面的地址,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说:“阿姨,这个地方怎么去?”
老太太戴上老花镜看了看,又看了看巴郎的脸。壮实的年轻人,一脸憨厚,不像坏人。
“坐五路到终点站,转郊县三零二。小伙子,你去那儿干啥?”
“找活干。”
老太太点点头,没再多问。
巴郎道了谢,把纸条收好。他没有上五路车——因为他没钱。他走到站台尽头,沿着马路朝南走去。五路车的终点站,步行大约四十分钟。他打算走过去。
高铁站。
何晨光从出站口走出来,灰色夹克,棒球帽压得很低。他的东西也被收走了,但接头人给了一张纸条和一顶帽子。他看了纸条上的地址,记住了,然后把纸条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他没有直接离开。在高铁站的洗手间里待了五分钟,把夹克翻过来穿——夹克的内衬是深蓝色,翻过来之后整个人看起来换了件衣服。帽檐压低,塞住头发。
走出洗手间时,他的步伐变了。不再是军人那种步频稳定、落地轻快的节奏,而是懒散的、拖沓的、像是在逛街的年轻人的步伐。
他混在人群里,不急不慢地往公交站方向走。路过一个报刊亭时,买了一份地图。不是用钱买的——他的钱被收走了。他用的是手腕上的电子表。地摊货,不值钱,但报刊亭老板喜欢。
“小伙子,这表能走吗?”
“能。刚换的电池。”
老板犹豫了一下,把地图递给他,收下了表。
何晨光在地图上找到目标地址,又在心里过了一遍东海市的公交线路。他没有钱,不能坐车。但他不打算走路。四十八小时,步行穿越整个城市不是不行,但他不想把体力消耗在路上。
他开始观察周围的车辆。
出租车要钱,不能坐。公交车也要钱,也不能坐。私家车……
何晨光看到一个中年男人从停车场走出来,手里拎着公文包,穿着西装,像是要去赶高铁。他快步跟上去,在距离对方五米的地方调整了步伐,让自己看起来像是顺路的行人。
“大哥,去城南方向吗?”
中年男人看了他一眼:“城南哪?”
“工业园那边。”
“不顺路。我往北。”
何晨光道了谢,没有纠缠。
他又观察了一会儿,发现一辆货拉拉的面包车停在停车场出口,司机正在抽烟等单。车身上印着“市内配送”的字样。
何晨光走过去,敲了敲车窗。
“师傅,去城南工业园吗?”
司机看了他一眼:“你送货?”
“不送货。我去那边找个朋友。身上没带钱,到了让朋友转给你。”
司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干净利落的年轻人,不像骗子。
“行吧,上车。反正顺路。”
何晨光拉开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面包车发动,驶出停车场。
距离何晨光两百米远的地方,王艳兵从另一个出站口走了出来。
他的东西也被收走了。黑色皮夹克的口袋里只有一张纸条。他看了地址,骂了一句脏话。
“四十八小时,从城东到城西,还不让坐车,不让暴露身份,不让用钱——这是选拔还是整人?”
他骂完,把纸条塞进口袋,大步流星地走向公交站。他的策略跟何晨光不一样——他不打算伪装,也不打算搭便车。他打算跑。
五公里越野是他的强项。从高铁站到目标地址,地图上直线距离不到三十公里。实际路程可能有四十公里。如果全程跑步,加上找路的时间,大约需要五个小时。
但他不能被人看出是在跑步。不是不能跑,是不能像当兵的那样跑。步伐不能太规律,呼吸不能太均匀,不能让人一眼看出这是长期训练的结果。
王艳兵把皮夹克的拉链拉到最上面,遮住脖子。然后开始小跑。不是标准的长跑姿势,而是那种赶时间的人特有的、有点狼狈的小跑。混在人群里,一点都不突兀。
长途汽车站,另一个出口。
李二牛走出来的时候,像一滴水落进了河流。
他穿着军绿色工装外套,背着旧军挎包,头发乱糟糟的,脸上的表情有点茫然,像个刚从村里进城打工的年轻人。混在人群里,你一眼扫过去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接头人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地址。李二牛把纸条看了三遍,记住了每一个字,然后把纸条塞进鞋垫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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