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深渊 (第1/3页)
窗帘缝隙里漏进的一线阳光,像柄锈迹斑斑的手术刀,斜斜剜在林阳的眼皮上,刺得他睫毛本能地颤了颤,却连抬手遮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他像一具被抽走了所有筋骨的木偶,僵卧在宽大却冰冷的床上,从第三块颈椎往下,身体的每一寸都属于“虚无”——没有知觉,没有温度,甚至连呼吸都要借着胸腔微弱的起伏勉强维持。
三年了。
一千零九十五天,他数得比任何人都清楚。阳光每天清晨准时造访,比医院的查房护士还要刻板;天花板上的霉斑从指甲盖大小,疯长成巴掌宽的形状,像一只断翅垂亡的鸟,日日盯着他,提醒着他:你只是在苟延残喘,在等死。
“吱呀——“
门轴的摩擦声尖锐又刺耳,划破了大宅的死寂。林阳不用睁眼,也能精准认出来人——脚步轻得像猫,呼吸浅得像风,整个林家,只有陈丹会这样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仿佛他是一碰就碎的琉璃,又仿佛他是个需要被刻意避开的累赘。
“林阳,我来了。“
丹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保温桶放在床头柜上,塑料与木头碰撞的闷响,在寂静的房间里被放大数倍。接着是拧毛巾的水声,悉悉索索,像春蚕啃食桑叶,也像无数根细针,轻轻扎在林阳早已麻木的心上。
他缓缓睁开眼。
女孩的脸逆着光,轮廓被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她今年该二十岁了,本该是在大学校园里穿着白裙子、肆意欢笑的年纪,眼角却爬着淡淡的细纹,那是长期熬夜、皱眉,被生活和牵挂磨出来的痕迹。
“今天感觉怎么样?“丹丹笑着问,伸手去解他的睡衣扣子,指尖的薄茧蹭过他苍白的皮肤——那是常年照顾他、做兼职留下的。
林阳没有回答,只是将目光死死钉在天花板的霉斑上。他想起三年前,自己还是站在全市物理竞赛领奖台上的少年,意气风发,指尖能玩转复杂的公式,能握住篮球,能牵住喜欢的人的手。而现在,他连自己的指尖都感觉不到,只能任由褥疮在身下蔓延、溃烂,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腥甜。
“有点发烧。“丹丹的手突然顿住,眉头瞬间拧成一团,掌心贴上他的额头,“三十七度八,得物理降温,不然会加重炎症。“
她转身走向卫生间,林阳清晰地听见尿液袋被取走的声音,那浑浊发黄的液体晃动的声响,像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他的自尊上。羞耻感像冰冷的潮水,瞬间将他淹没,又被他硬生生压回心底——三年了,他早已习惯了这种屈辱,习惯了被人照料,习惯了自己像个废物。
丹丹回来时,端着脸盆,水汽氤氲了她的眼镜片。她摘下眼镜擦了擦,露出那双杏核似的眼睛——林阳记得,这双眼睛曾经亮得像星星,在高中操场的看台上,在晚自习的窗户外,在他拿到竞赛金奖、朝她挥手的那一刻,亮得能照亮整个黑夜。
现在,这双眼睛里盛满了疲惫,却依旧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今天解剖课,我第一次主刀。“丹丹一边给他擦身,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语气里带着一丝委屈,“手抖得像筛糠,教授说我天生不适合外科,让我去搞病理。“她顿了顿,毛巾滑过林阳肋骨突出的胸膛,声音轻了下去,“可我不想,我偏要学好外科,偏要……“
偏要治好你。
这四个字没说出口,却像重锤,狠狠砸在林阳的心上。他听了三年,听得多到他宁愿从未听过——他不值得,不值得她放弃京城的名校,不值得她把青春耗在一张病床上,不值得她为一个废人,赌上自己的一生。
“苏婉清今天来学校了。“丹丹突然开口,手上的动作下意识地放轻,“她……她问起了你。“
林阳的眼睫猛地颤动了一下,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对外界的信息,产生了一丝微弱的反应。丹丹察觉到了,毛巾在他锁骨处停顿了半秒,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欣慰,有酸涩,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她考上北大中文系了,很厉害。“丹丹的声音很平,听不出情绪,“听说,她交了男朋友,是她们系的才子,长得好看,也很优秀。“
“嗯。“
林阳发出一个单音节,声带因为长期不用,沙哑得像砂纸摩擦木头,刺耳又难听。他以为自己早就放下了,可听到这个名字,听到这些话,心底还是会传来一阵尖锐的疼——那是他十八岁那年,拼尽全力推开的女孩,是他曾经以为会共度一生的人。
丹丹低下头,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表情。过了许久,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浅粉色的信封,轻轻放在林阳的枕头边,信封上还残留着淡淡的香水味,和三年前苏婉清离开时,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让我把这个带给你。“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你……要看吗?“
“烧了吧。“
林阳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他闭上眼,睫毛在灯光下投出细碎的阴影,像两扇紧闭的门,将所有的情绪都关在里面——他不想看,不想知道苏婉清写了什么,不想再被过去的回忆纠缠,他早已没有资格,再拥有任何与她相关的东西。
丹丹没有再劝,只是默默收起信封,继续给他擦洗、翻身、换药。她的动作熟练而轻柔,每一个步骤都重复了上千次,早已刻进了骨子里。她给林阳喂的是流食,用针管缓缓打进胃管里,温热的液体混着蛋白粉和碾碎的药片,是他活下去唯一的依靠。
“林叔叔昨天来过了。“丹丹收拾东西时,轻声说道,“你睡着了,我没叫醒你。他看起来很累,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却笑得很开心,说他找到新工作了,在码头搬货,一天能挣四百块,够给你买两盒进口药了。“
林阳的眼皮动了动,心脏又是一阵抽痛。
林建国。曾经的旺洲市首富,林氏集团的董事长,上过福布斯榜单的男人,如今却要靠卖力气谋生,凌晨扫大街,白天搬货,晚上看仓库,一天打三份工,只为给他凑医药费。他卖掉了所有的房产、股票、收藏,卖掉了曾经引以为傲的一切,只为留住他这半条命。
还有母亲张美玲,在他瘫痪的第一年,每天以泪洗面;第二年,渐渐沉默寡言;第三年,毅然改嫁。她离开时,偷偷转来的钱,是她变卖了唯一的嫁妆——一套传家的翡翠首饰。
还有丹丹,放弃了去京城读名校的机会,留在本地的医学院,一边上课,一边兼职,一边无微不至地照顾他,把最美好的青春,都耗在了他的身上。
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吸这些人的血,都是在拖累他们。
“丹丹。“林阳突然开口,声音嘶哑得像破旧的风箱,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你走吧。“
丹丹叠毛巾的手猛地停住,动作僵在原地。
“我说,你走吧。“林阳睁开眼,那双曾经清澈明亮的眼睛,如今像两口枯井,没有一丝波澜,“别来了,别管我,去找你自己的生活,去找属于你的未来,别再被我拖累了。“
“林阳。“
丹丹打断他,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奇异的坚定,像是淬了冰,又像是燃着火。她俯下身,双手撑在床沿,脸离他很近,近到他能看清她瞳孔里自己的倒影——苍白、消瘦、干瘪,像一具裹着人皮的骷髅,丑陋又可悲。
“你听着。“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却异常清晰,“我陈丹这辈子,没求过任何人、任何事。但我现在求你,求你别再说这种话。你可以自暴自弃,可以恨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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