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夹喇嘛 (第2/3页)
言笑,惜字如金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当我们后排的这些人不存在一样。
我们在车里一边抽着烟,一边玩着斗地主,时而大声欢笑,时而愤怒吼叫,可副驾驶上的冰姐对此竟然一点儿异议都没有。
我心里忍不住琢磨:这娘们儿难道是个哑巴或者聋子不成?
我们这一队总共十个人,都是鹿家的伙计,从上海集结完毕后就出发。据赫爷说,侯家的人会在一个约定的地方碰面,而具体的地点,冰姐会带着我们去,她就是此次侯家人的领队。
为了避开一些交通摄像头的注意,路虎车队特意绕了些路,在长途跋涉了三天左右,我们的队伍来到了一处荒芜至极的地方,这地方真可谓是穷乡僻壤。
下车后,我就看到三米开外的地方矗立着一块石碑,我走上前去仔细一看,石碑上刻着“石村”两个用朱砂写的大字,那字迹虽然历经了岁月的洗礼,却尽显沧桑之感。
我心中不禁暗自诧异,这么荒凉的地方,竟然还存在着一个村庄,忍不住感叹人类的活动范围真是广泛。
在村碑周边的一片杂草丛中,大约有十来个人正站在那里交谈着,这里属于穷乡,看他们身上那整齐划一的登山服,猜的不错的话,他们便是侯家的伙计。
这个地方应该就是约定的碰头地点了,鹿家与侯家这次夹喇嘛,放在平常的时候,其实盗墓家族之间是为数不多的,然而,每一次家族之间进行夹喇嘛的话,又会预示着某个惊人的古墓被觊觎。
他们早就听到了车声,注意到我们的到来,便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跟我们寒暄了一番。果然是侯家人,都是干倒斗这一行的,一见面就开始谈论起倒斗的事儿,倒也没什么新鲜的内容。侯家这次同行的也有十个人,其中有一位老头,看起来大概五六十岁的样子,面色阴沉,高深莫测的也不爱说话,总是背着手独自抽着大烟,我就坐在路虎车上发起呆来。
冰姐此时独自倚靠在一台比较远的路虎车上,在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天空,也不知道看什么,这女人和我们保持着距离,不太愿意跟人交流,一路上几乎就没说过什么话。
她身着黑色的兜帽衫,原本及腰的长发如今扎成了丸子头,戴上兜帽后,在微风中显得既神秘又潇洒,超凡脱俗,乍一看过去,还真有几分女侠的风范。
我心中十分纳闷,像她这样容貌出众的女人,放在人群集市里也是引人注目的类型,压根不需要干倒斗这损阴德的行当,说白了可以凭颜值混饭吃,为什么偏偏要选择这行当呢?
难道真是人各有志?
这时,侯家伙计中有两人径直朝我与赫爷这边走来。
走在前面的是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圆滚滚的肚皮把黑色的登山服撑得紧绷绷的,随着步伐微微颤动。
这胖子腆着肚子,用粗短的手指戳了戳身旁那位皮肤黝黑得像老树皮的男子,扯着嗓子说道:“赫爷,这哥们便是咱们这次请的本地向导。”
介绍完毕,这胖子竟腆着脸硬是要了我大哥两根中华烟,小心翼翼地叼在嘴里,美滋滋地吸了一口才心满意足地晃着身子离开,临走时还不忘回头瞥一眼我们手里的装备。
待我回过神来,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这位向导的黑炭般汉子身上。
他身材精瘦,但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线条分明,一看就是常年从事重体力活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边缘已经泛黄的塑料框眼镜,镜片后的小眼睛却透着精明,身上套着件洗得发灰的粗布衫,膝盖处还打着两个不甚协调的补丁,想必是石村的本地人无疑。
我凑近几步,竖起耳朵听着他们的交谈。
黑炭向导与赫爷握了握手,粗糙的大手带着常年劳作留下的茧子。他自我介绍道:“叫我黑土就好!”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发黄的牙齿:“各位老板们要进村子后面那片原始森林,要是没本地人带着路,就跟瞎子摸黑似的,危险着呢。”
我正打量着这个自称黑土的汉子,忽然注意到有团毛茸茸的黄色小东西从他挽起的衣袖里探出头来。眯眼细看,竟是一只体型硕大的黄鼠狼!那小东西油光水滑的皮毛在阳光下泛着金黄色的光泽,三角形的耳朵警觉地转动着,琥珀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们这群陌生人。
我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心里想:这乡下人居然把黄鼠狼当宠物养?这玩意儿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浑身骚味不说,听说乡下人都说这东西邪性得很。
赫爷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斜睨了黑土一眼,似笑非笑地问道:“黑土兄弟,怎么还养起黄大仙来了?这可不是什么吉利玩意儿啊。”
黑土的笑容僵了一瞬,眼神闪烁不定,干笑两声解释道:“这东西灵性的很,常年在这穷山恶水里跑,有它在身边,省心不少。”
他说话的时候,那只黄鼠狼突然竖起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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