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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策论

    龙门策论 (第2/3页)

一弊而增一虐也。三曰银源之涸。百姓所出者粮,所纳者银。银非田间所产,必赖商贾转输。若豪商乘时垄断,压粮价而抬银价,则民受双重之困,国失征敛之实。

    故臣愚以为,欲行折色之善政,必先固其根本。根本维何?一在清丈田亩,使赋有所依,诡寄、投献无所遁形,此可参考前朝青苗法丈量核实之精神,务求田亩之数实。二在严考成之法,不仅考钱粮完纳,更须察州县执行之善否、民情之欢戚,有违戾害民者,虽额满亦罪之;有善于抚循、弊绝风清者,虽未足额亦奖拔之。如此,则官吏知所劝惩,不敢恣意妄为。

    更须于折色之外,辅以常平仓籴粜,丰年官价收储,歉岁平价放粮,以平抑市价,防备凶荒。又于运河枢纽、商贸汇聚之处,设官银局,公平兑换,防止奸商操控。此二者,乃折色之两翼,缺一不可。

    若此,则不出五至十年,赋役可均,国用可足,而民力得纾。然后,方可徐图进一步均平赋税、简化税则之良法,使我朝仓廪实而知礼节,百姓足而君孰与不足?此臣为折色策万全、计深远之愚忱也。

    【白话解释】

    我听说治国之道,在于使国家富足却不伤害百姓,在于变革却能把握分寸。现在的漕粮折色,将征收实物改为征收银两,确实是革除弊端、寻求新法的举措。但是法律没有完美无缺的,利益所在的地方,弊端也会随之产生。恳请圣明的皇上垂听,我谨陈述浅见如下:

    漕运的弊端,积累很深难以改变。实物运输,路途遥远,车船劳顿耗费,十钟粮食运到目的地可能剩不下一石;小吏侵吞剥削,层层盘剥,百姓的血汗耗尽在路上,国家的仓库却空空如也。改为征收银两,一来可以节省运输的巨大损耗,把虚耗变成实实在在的银子;二来可以免除百姓运粮的劳役,让他们能专心种地;三来银子轻便容易携带,方便缴纳,国库可以迅速充实。这是它最大的好处,就像拨开云雾见到青天。

    但是我私下忧虑的有三点:一是定价的权力。粮食价格丰年歉年变化不定,如果折合银两的价格固定不变,丰收年头百姓低价卖粮会伤害农民,歉收年头百姓没有粮食却要换银子,必然导致卖儿卖女,流离失所。二是火耗的泛滥。碎银子熔铸成官银,自然有损耗,但如果任由官府胡乱规定火耗比例,三分加一,甚至对半收取,那么新法的好处还没显现,盘剥的害处就已经加深,这是去掉一个弊病又增加一个暴政。三是银两来源的枯竭。百姓生产的是粮食,要缴纳的却是银子。银子不是田地里长出来的,必须依靠商人转运。如果豪商趁机垄断,压低粮价抬高银价,那么百姓就会受到双重的困境,国家也收不到实际的赋税。

    所以我认为,想要推行折色的好政策,必须先巩固它的根本。根本是什么呢?一在于清查丈量田地,使赋税有所依据,那些诡诈地寄名、投献土地的行为无处藏身,这可以参考前朝青苗法丈量核实的精神,务必追求田地数目的真实。二在于严格考核官员成绩的法令,不仅要考核钱粮是否完成缴纳,更要考察州县执行政策是否妥善、百姓情绪是否欢喜,有违背政策、伤害百姓的,即使完成了税额也要治罪;有善于安抚百姓、弊病断绝风气清明的,即使没有完成税额也要奖励提拔。这样,官吏就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敢胡作非为。

    更必须在折色之外,配合设立常平仓买卖粮食,丰年时官府按合理价格收购储存,歉年时平价卖出粮食,以此来平抑市场价格,防备灾荒。又在运河枢纽、商贸汇聚的地方,设立官方的银钱机构,公平兑换,防止奸商操控。这两条,是折色政策的两只翅膀,缺一不可。

    如果做到这些,那么不出五到十年,赋税劳役可以均衡,国家用度可以充足,而百姓的财力得到缓解。然后,才可以慢慢谋划进一步均衡赋税、简化税收规则的好办法,使我们朝廷仓库充实而百姓懂得礼节,百姓富足了君主怎么会不富足?这就是我为折色政策筹划周全、考虑深远的诚恳心意。

    《靖海扬波论》

    臣闻:守在四夷,治安中国。东南海疆,万里波涛,昔为贡舶商帆之通途,今成萑苻亡命之渊薮。靖海之举,势在必行,然非仅恃兵威可竟全功。臣谨剖肝沥胆,为陛下陈靖海之全策:

    靖海之要,首在辨其源。今之所谓“海寇”,其类有三:一曰真盗,剽掠商旅,戕害生灵,此必剿绝,以彰天讨。二曰失业之民,或因海禁骤严,生计顿失;或因胥吏苛索,家破入海。此辈汹汹,实怀怨望,宜剿抚兼施,开其自新之路。三曰豪强私舶,假寇之名,行商之实,避朝廷抽分,拥武装以自保。此辈最为难治,牵涉既广,其利甚厚。

    故用兵之道,贵在知彼。宜选练水师,汰弱留强,装备坚船利炮,熟谙风涛礁屿。更须用间,分化瓦解,许以投诚免罪,重赏擒获渠魁。军事既振,则当肃清沿岸,设堡戍,联保甲,断其接济,使寇如鱼失水。然此皆治标之术。

    治本之策,在于通。夫大禹治水,在疏不在堵。海疆之患,亦复如是。臣愚以为,当于荡平巨寇之后,重开市舶,规范海贸。择良港设司,定则例,明抽分,使利归国课。鼓励大商领照出洋,亦允番舶依例入港,官府为之平交易、断争讼。如此,则海道为利途,商民乐业,孰肯从盗?此即“以通制乱”之上策。

    然市舶之利,必资于内地物产丰盈、匠作精良。故靖海之长远根基,仍在漕银折色与统购统销二策。折色充盈国库,乃可厚饷精兵,建造舰船;统购平抑内地粮价,保障军需,更可借此调控丝、瓷、茶等出海大宗货品之产销,蓄积国力,待时而沽于外洋,获十倍之利。兵精粮足,货殖繁盛,水师巡弋万里如庭户,商船往来诸国若比邻,则海疆不靖而自靖,天威不扬而自扬。

    未来五至十年,朝廷整改方向,当由单纯的军事清剿,转向海防—市舶—内政三位一体之长治久安架构。设总理海防事务衙门,统筹兵、户、工三部相关事宜;修订《市舶司则例》,鼓励探索新航路,结交远邦;更须将漕银折色、统购统销之效,惠及沿海灶户、渔民,轻其徭役,助其生计,使海疆之民,皆为朝廷耳目与屏障。

    若此,则今日之波涛,可化为明日之坦途;今日之寇患,可转为明日之税源。辟万里鲸波,布皇风于异域;收无穷海利,实仓廪于神州。此乃上承祖宗开拓之志,下开万世太平之基也。臣虽愚钝,敢不尽言?

    【白话解释】

    我听说守卫四方边境,才能安定中原。东南海疆,万里波涛,从前是贡船商船来往的通路,现在成了盗贼亡命徒聚集的巢穴。平定海疆的举动,势在必行,但是并非仅仅依靠军队威力就能取得完全成功。我谨剖开肝胆,为陛下陈述平定海疆的全面策略:

    平定海疆的关键,首先在于辨别其根源。现在所谓的“海寇”,大致有三类:一是真正的强盗,抢劫商旅,杀害百姓,这类必须剿灭干净,以显示朝廷的讨伐。二是失业的百姓,有的因为海禁突然严厉,生计一下子没了;有的因为小吏苛刻勒索,家破人亡逃到海上。这些人来势汹汹,实际上怀着怨恨,应该剿灭和招抚并用,给他们改过自新的路。三是豪强的私人海船,假借海盗的名义,做生意的实事,逃避朝廷的抽税,拥有武装来自保。这类人最难治理,牵扯很广,利益非常丰厚。

    所以用兵的方法,贵在了解敌人。应该选拔训练水军,淘汰弱小的保留强壮的,装备坚固的船只和锐利的炮火,熟悉风浪和礁石岛屿。更必须使用离间计,分化瓦解他们,允许他们投降免罪,重赏抓获匪首的人。军事实力振作之后,就应当肃清沿海,设立堡垒戍守,实行保甲制度连坐,切断海盗的物资接济,让他们像鱼离开水一样。然而这些都是治标的方法。

    治本的政策,在于疏通。大禹治水,在于疏导而不在于堵塞。海疆的祸患,也是这样。我认为,应当在扫平大海盗之后,重新开设市舶司,规范海外贸易。选择优良港口设立机构,定立规则条例,明确抽税比例,使利润归于国家税收。鼓励大商人领取执照出海,也允许外国商船按照条例进入港口,官府为他们公平交易、裁决纠纷。这样,海上通道就成为获利的途径,商人和百姓安居乐业,谁还肯去做强盗?这就是“用疏通来制止混乱”的上等策略。

    但是市舶司的利润,必须依赖于内地物产丰富、手工业精美。所以平定海疆的长远根基,仍然在于漕银折色和统购统销两项政策。折色充实了国库,才可以给精锐军队丰厚的粮饷,建造战舰;统购平抑内地粮价,保障军队需求,更可以借此调控丝绸、瓷器、茶叶等出口大宗货物的生产和销售,积蓄国家力量,等待时机与外国贸易,获得十倍的利润。军队精良粮食充足,货物贸易繁盛,水军巡逻万里海疆就像在自家庭院,商船往来各国就像邻居串门,那么海疆不用平定也会自然平定,朝廷威严不用宣扬也会自然宣扬。

    未来五到十年,朝廷整改的方向,应当从单纯的军事清剿,转向海防—市舶—内政三位一体的长治久安架构。设立总理海防事务衙门,统筹兵部、户部、工部的相关事宜;修订《市舶司条例》,鼓励探索新航线,结交远方国家;更必须将漕银折色、统购统销的效果,惠及沿海盐民、渔民,减轻他们的劳役,帮助他们维持生计,使海疆的百姓,都成为朝廷的耳目和屏障。

    如果做到这些,那么今天的惊涛骇浪,可以变成明天的平坦道路;今天的海盗祸患,可以转化为明天的税收来源。开辟万里海洋,传播朝廷威仪到遥远地域;收获无穷的海上利益,充实神州的仓库。这是上承祖宗开拓的志向,下开万世太平的基础。我虽然愚笨,敢不把所有想法说出来吗?

    陈文若笔走龙蛇,两篇策论一气呵成,既有对现状的深刻洞察,又有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更放眼长远规划,格局宏大,思虑周密,文采斐然又言之有物。写罢,他轻轻吹干墨迹,阖目养神,仿佛耗尽了心力。

    不远处,贾廷和也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他眼中闪烁着一种复杂的光芒,有惊疑,有恍然,更有一丝棋手看到精妙棋局时的兴奋与冷酷。他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提笔写下自己的策论。他的角度,更加犀利,甚至……带着一丝阴毒的巧思。

    《漕银折色论》(贾廷和版)

    臣闻:法不可独行,势不可逆取。漕银折色,利刃也,用之善则割腐生新,用之不善则伤国本。今朝廷欲行此法,当思阳谋锁链,环环相扣之术,使利柄在我,而弊窦自塞。

    一曰“定价阳谋”。不必定死折银之数,而颁“浮动格例”:以近十年粮价中数为基准,许州县据当年丰歉,于基准上下浮动半成呈报户部核定。此举似予地方之权,实藏中枢之控。户部可借核定之机,察州县官声民情——报浮价过高者,非庸即贪;报浮价过低者,非酷即蠢。贪蠢之吏,皆可次第汰换,而所用者,必为能体察上意、善于周旋之干员。是故,定价非仅为征银,实为甄别天下官吏之无声考课。

    二曰“火耗归公之谋”。明诏火耗不得过一分,且所耗银两,悉数解运入京,充作“平准基金”,专用于丰年籴米储仓。如此一来,火耗从私敛变为公赋,从污名变为善政。地方若多征,则京库多得,可增籴储;若少征或不征,则显其吏治清廉,可为楷模。朝廷坐收其利,而清浊之吏,自现形于基金账簿之间。

    三曰“绅衿一体纳粮之伏笔”。折色之后,田赋皆以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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