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沧桑文学 > 高武纪元:开局加载田伯光模板 > 第375章 执手

第375章 执手

    第375章 执手 (第1/3页)

    谭行……我好想你……”

    于莎莎的声音很轻。

    轻得像一片落叶飘进湖面。

    可就是这一片“落叶”,在这间塞满近百号糙老爷们儿、酒气冲天、喧闹如菜市场的食堂里,砸出了滔天巨浪。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连炭火都识趣地噤了声。

    所有人的目光“唰”地聚焦在那两个人身上....

    一个踩在凳子上、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手里还举着半碗酒的谭行;

    一个站在他身后、穿着深灰色风衣、笑得像春天第一朵桃花的于莎莎。

    “…………”

    谭行的脑子在这一刻,彻底宕机。

    他保持着回头的姿势,脖子扭成一个诡异的角度,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巴微张,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酒碗还举在半空,整个人像被人点了穴。

    【卧槽?】

    【我喝了多少?】

    【这是幻觉吧?】

    于莎莎就这么看着他。

    看着他呆滞的表情,看着他僵住的动作,看着他后脑勺上那撮呆毛因为转头而歪向一边....滑稽得像个二傻子。

    她忽然笑了。

    带着一点点得意、一点点心疼、还有一点点“你也有今天”的促狭。

    “傻了?”

    她歪了歪头,声音里带着一丝只有她自己知道的颤抖。

    她其实也紧张得要死。

    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手心全是汗,腿肚子都在打颤。

    但她不能退。

    她已经退了太久。

    从长城脚下退到联邦,从联邦退到玄武重工的办公室,从办公室退到每一次想起他时那句“算了,下次再说”的念头里。

    这一次,她不退了。

    谭行终于动了。

    他眨了眨眼。

    又眨了眨眼。

    然后,用一种极度不确定、像是确认自己是不是喝多了出现幻觉的语气:

    “莎莎?……”

    “嗯。”

    于莎莎点头,笑得眉眼弯弯。

    谭行又眨了眨眼。

    他把酒碗往桌上一顿,双手撑着桌面,从凳子上跳了下来。

    落地的时候踉跄了一下,差点没站稳。

    于莎莎下意识伸手去扶,手指还没碰到他的胳膊....

    谭行已经站直了。

    他站在于莎莎面前,两个人之间只有半步的距离。

    他比于莎莎高了大半个头,此刻低着头看她,酒气还没散,脸红得厉害,但那双眼睛里的光芒,从迷蒙一点点变得清明,从清明一点点变得....

    不像震惊。

    不像茫然。

    更像是....一种确认。

    像是在确认眼前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确认这一刻是不是在做梦,确认那个在他心湖中留下影子的姑娘,是不是真的站在了自己面前。

    “你怎么……”

    他的声音有点哑,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于莎莎没让他说完。

    “我想你了。”

    她重复了一遍。

    这一次,声音比刚才大了一点,也更稳了一点。

    “谭行,我说我想你了。从百校大考开始,从你一刀把我劈飞那天开始,从你在玄武重工办公室跟我说‘妹妹’那次开始....”

    她的眼眶红了,但嘴角还是笑着的,笑得那么用力,那么认真,那么....

    倔强。

    “我想你了。”

    “我真的好想你!”

    她竖起四根手指,在谭行面前晃了晃。

    “一千两百六十一天。”

    “从你把我劈飞的那天算起。”

    “谭行....”

    她深吸一口气,把眼眶里那层薄薄的水雾硬生生逼了回去,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老娘豁出去了”的狠劲儿:

    “我喜欢你!”

    “十五岁那年我就喜欢了!”

    “你今天要是敢再跟我说什么‘妹妹’……我……”

    她的声音忽然哽了一下。

    但她咬住了。

    咬着牙,红着眼,一字一句:

    “我不管……我于莎莎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整个食堂,炸了。

    苏轮手里的酒碗“啪嗒”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他浑然不觉,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邓威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仰着头,满脸写着“我是谁我在哪我听到了什么”。

    乐秒筠的相机终于按下了快门....“咔嚓”一声,在寂静的食堂里响得像一声惊雷。

    但没有人责怪她。

    因为所有人都被这一声“咔嚓”惊醒了。

    然后....

    “卧....槽....!!!”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喊出来的,音调高得破了音,像个被踩了尾巴的猫。

    紧接着,整个食堂像是被点燃的火药桶,“轰”地炸开了。

    “我他妈没听错吧?!表白?!这是表白?!”

    “于莎莎?!玄武重工的于莎莎?!那个联邦明珠于莎莎?!瞿同尘,你他娘捶我一拳,我是不是喝多了,在做梦啊!”

    “谭行?!谭狗?!谭狗你他妈还愣着干什么?!你倒是说句话啊!”

    “答应她!答应她!答应她!”

    不知道谁起的头,但三秒之内,“答应她”三个字就像病毒一样蔓延开来,几十号人齐声高喊,声浪一波高过一波,震得房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

    林东看着谭行还是张着嘴一脸傻逼样,心里暗骂一句。

    随即第一个冲了上去,一巴掌拍在谭行后背上,拍得他一个趔趄:

    “谭狗!你他妈还傻站着?!人家姑娘都说到这份上了!你倒是给个痛快话啊!”

    邓威也从地上爬起来了,扯着嗓子嚎:

    “谭行!莎莎都追来了,你要是敢拒绝,老子今天跟你没完!”

    乐秒筠端着相机,镜头怼得几乎贴到谭行脸上,快门按得跟机关枪似的,嘴里念念有词:

    “年度新闻……不,世纪新闻!黄金一代谭行,被玄武重工掌门人当众表白!标题就是:《霸道女总裁爱上我之长城篇》!”

    辛羿不知道什么时候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小本本,翻到空白页,笔尖“唰唰唰”地写,字迹潦草得像鬼画符,但依稀能辨认出几个字:

    “镇妖关·庆功宴·惊世表白·谭行·于莎莎....此夜当载入小队史册。”

    连那些三十岁组的前辈队长们都坐不住了。

    袁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门口走了进来,此刻抱着胳膊靠在柱子上,笑得一脸褶子:

    “嘿,我就说嘛,这姑娘看谭小子的眼神不对。啧啧啧,现在的年轻人啊,比我们当年猛多了。”

    孙队端着酒碗,眯着眼:

    “老袁,你当年不也是被你媳妇堵在营房门口表白的?”

    “滚!”袁凯老脸一红,“我那叫两情相悦!”

    “对对对,两情相悦。人家这就不叫两情相悦了?”

    “…………”

    钱队断了一根手指的那只手拍着桌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哈哈哈哈哈哈!谭行这小子!白天被韦队揍得像个孙子,晚上被姑娘堵得像个傻子!这一天,值了!”

    李队假肢敲在地面上,发出“咚咚”的闷响,他笑得直不起腰:

    “年轻真好啊……当年我家那口子,也是这样追老子的……”

    “哈?老李,你放什么屁……你表白的时候,我当时就在旁边啊!你跪在嫂子面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滚你大爷!”

    此刻,谭行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像一只被突然拎上舞台的猴子,手足无措,满脸涨红。

    他张了好几次嘴,想说什么。

    可每一次,话到嘴边,都被于莎莎那双眼睛堵了回去。

    那双眼睛里....

    有紧张,有期待,有害怕,有委屈。

    还有一种藏都藏不住、浓烈到几乎要溢出来的……喜欢。

    谭行的心脏,猛地一抽。

    往事像刀子一样捅了进来。

    他想起百校大考那天,他一刀劈出去,那姑娘整个人腾空飞起,重重摔在地上,满嘴是血。

    可她硬撑着抬起头,远远地看着他。

    那时候他没当回事。

    以为那只是败者不甘的眼神....他甚至觉得她在挑衅。要不是急着跑路,他真会上去再补一刀。

    可后来,不对劲了。

    北疆那么大,他却总能遇到她。

    每一次,她就安安静静站在不远处。不说话,不靠近。

    但每一次....他回过头,她都在看他。

    一次两次是巧合,七次八次呢?

    他不是傻子。

    恰恰相反,从泥坑里爬出来的野狗,对别人的眼色最敏感。

    所以他知道....于莎莎看他的时候,眼里有光。

    那种光,他只在自己母亲对着父亲遗像发呆时见过。

    可知道又能怎样?

    谭行是什么人?

    泥坑里爬出来的亡命徒。父死母病,还有个幼弟。穷得叮当响。

    十岁学刀,十三岁街头砍人,十四岁偷入荒野,十六岁一刀砍翻第一只异兽,浑身是血地回到家,笑着对母亲说:“妈,以后这个家,我来撑。”

    可他真的撑得住吗?

    没有背景,没有资源,没有靠山。身上那些闯荡荒野的装备,全是东拼西凑的二手货。

    他有的,只有一条命。

    一条随时可能丢在荒野上、连收尸都没人知道、会腐烂发臭的贱命。

    韦正队长说得对....他这十七年,都在为别人活。

    他的余生计划里,有母亲,有虎子,有叶开,有林东,但却从没有自己的位置。

    而于莎莎呢?

    玄武重工千金,联邦天之骄女,狂戟于家的大小姐。含着金汤匙长大,身后站着整个玄武重工和整个狂戟于家。

    他凭什么?

    凭这条随时会丢的命?凭这一身伤疤?凭这个连学都没上过几天的街头烂仔?

    他配吗?

    他拿什么配?

    朝不保夕的他,只想混出个人样,让虎子和母亲过上好日子。

    结婚?谈恋爱?那是他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喜欢,欣赏,爱意....这些柔软到一碰就碎的东西,从来不该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因为他知道,刀是冷的,血是热的,但心必须是硬的。

    这是他十四岁那年第一次杀人后,给自己立的规矩。

    心一软,手就慢;

    手一慢,命就没了。

    他没资格心软。

    所以,他装傻。

    叫她“妹妹”....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一道“妹妹”的墙,隔开所有可能。

    每一次她靠近,他就往后退一步。

    他以为退着退着,她就放弃了。像她这样的姑娘,身边从不缺追求者,热度过了自然就散了。

    可她偏不。

    从百校大考那天算起,一千两百六十一天,她一步都没退。

    不但没退,还直接杀到了他面前,当着全天下人的面,把心掏出来砸在他脸上....

    “我喜欢你。”

    “十五岁那年我就喜欢了。”

    “我于莎莎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谭行鼻子猛然一酸。

    他想起虎子问过他:“哥,那个于姐姐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说:“瞎几把扯淡,人家看得上你哥?”

    虎子歪着脑袋,说了一句他至今忘不掉的话:

    “哥,你要是也喜欢,那你就配。在我眼里,只有别人配不配得上你。”

    他当时没回答。

    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答案他比谁都清楚....

    第一次见面,她给了他那柄黑霆·疾横刀。为了照顾他那可怜的自尊心,还骗他说是打折货。

    他不傻。当晚就查了资料,那柄刀的价值,他看了三遍才敢信。

    当时如果不是这柄刀,他或许逃不过苏二、关烈的追杀……

    从那天起,他就把她放在了心上。

    可正因放在了心上,他才更不敢。

    他怕自己哪天死在荒野里,留她一个人空等。

    他舍不得。

    他怕自己一身泥泞,脏了她的裙摆。

    他怕自己配不上她的好,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所以每一次她靠近,他就逃。

    逃得远远的,逃到“兄妹”那道墙后面。

    他以为这样对她最好。

    可今天....

    她站在这里,眼含热泪,当着近百号人的面,把所有的骄傲和矜持踩在脚下,把所有的退路堵死,把心掏出来放在他面前....

    他还能退吗?

    他还配退吗?

    谭行深吸一口气。

    虎子那句话在耳边炸开。

    母亲在病床上的话也在心里响起:

    “小行,这辈子遇到喜欢的人,就要好好珍惜。妈也想看你开开心心……你太苦了,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生!”

    他抬起头,看向于莎莎。

    酒精在血管里烧,韦正队长白天那句话又撞进脑海....

    “我从你的刀里看见了。你这辈子都在为别人而活,不是为你自己。”

    他静静地看着眼前那个含笑望他的少女。

    她眼里的光,像柔雨,一点一点,把他那颗坚如铁石的心,浸润出裂缝。

    裂缝里,有东西在往外钻。

    “爸,妈,虎子……”

    谭行在心中无声呢喃,

    “或许,我也该为自己活一次了。”

    “你们……会原谅我吧?”

    谭行动了。

    他伸出手,握住了于莎莎的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