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 证据的隐藏规则 (第2/3页)
信息拆开,这样就能对唐青起到误导作用,让唐青误以为这是一项有利於他的证据,并给林律师留下反击的空间。
「林律师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故意把关於保险的信息拆分两次来说,就是想验证这一机制。
「唐青或许也意识到了林律师的试探,但他认为自己的优势巨大,只要按部就班地给出证据并形成证据链,就能压死林律师。
「又或者他察觉到了林律师是个难以对付的敌人,所以即便把证据做得草率一些,也要尽可能速战速决。
「他先是故意设置了一份假保单,用於补充说明男方骗女方签保单的具体方式。
「而之後他更是装都不装了,直接拿出一整套文件,里面明明有三份协议,他却硬说算是一件证物。
「因为他必须在这一轮游戏中,同时完成『解决疑点』和『向律师泼脏水』这两个目的。
「而林律师看似一直在被动防守,实际上也是在进攻。
「『专业知识证言』和『证物』是同级别的存在。
「当林律师说,某个推理不符合法律的时候,那麽他说的话就会成真。
「也就是掌握着『法律条文的解释权』。
「同理,冯宇光作为医生,他实际上掌握着『药物效果的解释权』,也就是某一类药物到底能否达成精神控制,这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改变的,是由冯宇光的证词决定的。
「只是他太菜了,所以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证言应该也像证据一样,有一定的限制,不能胡来。
「双方都只能根据案情的进展,根据已有的证据来提出新的证据或证言。
「所以,唐青和白芷兰才会频频要求查验林律师的证言,就像陪审员们也频频查验证物一样。
「因为这本身是攻防的一部分:谁的证物或证言被审查认定为真实,就等於是消除了对敌人有利的某些可能性,就像是在攻城略地一样。
「双方都很聪明,会避开已经不可用的推测,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查验的结果都是真的。
「唐青曾经拿出过一份《全权委托书》,查验之後确定是伪造的。
「如果它被验证为真,那麽唐青很可能已经赢了。
「为什麽它会被判定为伪造呢?因为这份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和之前的那两份保单证据,以及林律师的证言,发生了矛盾。
「之前的两份保单被查验为真之後,已经确定了一个既定事实:男方必须大费周章地用假保单才能骗女方签下千万的大额保单。
「那麽,不论男方怎麽做,都不可能再让女方签下《全权委托书》。
「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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