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本案告破!(结案) (第2/3页)
「那好。」杨锦文向桌子後面的书记员点点头。
书记员整理好口供,和陈浩核对口供的内容,确定无误後,陈浩签了字,用红泥按下拇指印。
陈浩杀害姜铮,等待他无疑是死刑。
杨锦文问陈浩後不後悔的时候,他是後悔的,如果当初强行抓捕陈浩,可能还会救他一命。
可是,陈浩用手枪抵住自己脑袋,以死威胁,杨锦文没有任何办法。
此时,两个警员取下桌上的手铐,给陈浩换上活动手铐,准备带去监室的时候,陈浩转过头来,瞥了一眼莫勇气,再望向杨锦文:「警官,谢谢你们。」
杨锦文点点头。
「欸!」莫勇气深深叹了一口气,陈浩隐瞒了挟持他的事情,是在为他着想。
『谢谢你们』这句话里,也包含了他。
……
……
一周後。
杨锦文他们去到医院,先是见了受害人陈娟。
陈娟经过治疗,身体已经恢复,能够正常回答问题。
对於她的供词没什麽好说的,除了对蒋书瑶所说的话能记住之外,她连蒋书瑶的脸都没见过。
所以,她的第一个要求是想要看看蒋书瑶的照片。
杨锦文答应了,当陈娟拿着蒋书瑶的照片後,不知道是因为精神上受不了,还是同情蒋书瑶,她哭得很厉害。
最後,陈娟想要见他哥陈浩。
对於她的要求,杨锦文只好如实告知,陈浩并不想见她。
接下来就是审问李超。
经过一周的康复治疗,李超的精神状态好了一些,但整个人都很木讷。
为了能够问出话来,果州公安局找来了两名心理医生,在医生的配合下,在病房里对他展开问询。
李超无法开口,也无法把供词写下来,而且眼睛蒙着纱布,所以审问需要花好几天时间。
案子已经侦破,蓉城公安厅上面的领导吩咐杨锦文他们即刻返回,案子的细节和收尾,交给果州刑警队处理。
於是,在2月21号早上,杨锦文他们收拾好东西,下楼後,准备驾车返回蓉城的时候。
鲁兵和莫勇气开车来到招待所,风风火火找到杨锦文。
「杨处,李超的口供拿到了!」
杨锦文本来是提着公文包的,他顺手递给冯小菜,再接过鲁兵手里的口供。
姚卫华、蔡婷、猫子和冯小菜围绕在他的身边,共同观看这封供词。
「李超,1993年3月12日,你有没有参与绑架姜寻南?是的话点头,不是的话,摇头。」
点头。
「姜寻南是不是你女朋友?」
摇头又点头。
「为什麽摇头?她不是你女朋友?」
後面的话是对李超摇头的说明,以及口供整理後的文字内容,并且得到李超认同的。
「我和姜寻南是高中同学,我一直喜欢她,她当时并不喜欢我,後来我犯了事、去少管所关了一年才出来。
有一次,我看见姜寻南被两个小流氓欺负,我就打抱不平,出手帮了她。
其实,那两个小流氓是我找来演戏的,然後我和姜寻南接触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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