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章 咱们沟通一下 (第1/3页)
周法官仔细翻阅着手中的判决书,正如周云说的那样,这上面的信息很全面。
看了好一会,他才开口道:“所以周律师,你的意思就是想让吴永富和吴永盛承担连带责任,对吧?”
周云点点头:“对周法官,我确实是这个想法,毕竟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发达煤矿的账上已经没钱了。”
话题又绕了回来,又回到了之前,周云想让这位周法官联系林临上县法院,让他们那边留点钱的理由上。
那就是,如果一个判决在还没作出之前,就已经知道这个判决肯定没办法执行,那要不要作出?
这个从来不能那么片面的来看,假如说,做出这个判决,到了执行期间,还有希望从其他地方拿到钱,那这个判决肯定有意义。
但如果说,作出判决之前就知道这个钱是绝对拿不到的,那这个判决也就没有了意义。
周云这边接着说道:“现在已经有了明确的证据,所以我这边申请追加吴永富和吴永盛为共同被告。”
“然后我这边要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发达煤矿公司股东吴永富、吴永盛对发达煤矿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嘴里说着话,周云已经从怀里掏出了一份增加吴永富、吴永盛为共同被告,并且追加诉讼请求的申请书,递了过去。
这是必须要有的程序,我们之前就说过,法院其实就是一个陀螺,你必须抽他一鞭子他才会转,你要是不抽,他肯定转。
这个就是不告不理这一程序的形象化解释
而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个形象化更细致一点,不告不理,同样也意味着哪怕所有人都知道对方应该承担责任,但如果你的诉讼请求中没有写明这一点,那法院也不会这么判。
换句话说就是,法院只会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诉讼请求写得全面一点。
要实在不懂的,你最起码把你能想到的都给列上去,别到时候判下来发现没有按你的意思来,后悔都来不及。
还是用陀螺来比喻,就是说法院这个陀螺,它上面都有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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