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我在哪? (第1/3页)
老约翰的酒吧一点也不忙碌,就是老头子一个人也能轻松对付。
不过他还是收留了亨利,让他在酒吧里打杂。做些收拾桌椅,打扫卫生的工作。然后供应着这个大肚汉一日三餐。
亨利也没想过自己这么能吃。人家吃牛排是算盎司的,他直接算磅。而且就那吃饭的气势,就是整头牛烤好了端上桌,也没人会怀疑亨利可以一餐吃掉。
马铃薯泥别人是吃个一盘了事,顶多再加上点西兰花菜。但就这种连本地人都嫌弃的猪饲料,他一次可以吃上一锅。
也许是之前那些年,每一餐都吃不饱,饿到怕了。如今有机会,一时控制不住自己,当然是敞开了吃啊。
但老约翰从没有说过什么,反正吃完了他就继续去做。到后来,反而是亨利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
自己是什么出身呀。虽然习惯摆烂,但是人情世故多少还是懂的。
为了报答这个恩情,亨利当然是尽可能帮忙呀。尽管这个破酒馆没有多少事情要忙……
不熟悉的鹰语,得益于穿越前的记忆,以不可想象的速度迅速熟悉了起来。
不论是读写,或是口语上的交谈,都像是使用母语一样,不需要在脑子里转换成自己真正的母语便能理解。
要说跟老美本地人的差异,也就是口音和一些俚语的使用吧。而这些东西也在和老约翰以及镇上的居民交谈中,迅速蜕变适应着。
亨利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毕竟要在老约翰的酒馆里帮忙。这边的生意就算再清淡,也会要面对一些人,而且还都是熟客。
在这样的地方,一个生面孔难免需要有人介绍一下,否则很难融入当地环境。
至于离开了研究所后,这具身体多出来的力量与感官能力,对亨利来说都不算是个事儿。
依然是得益于穿越前的习惯,想摆烂的一大重点,就是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能不被老板、上司盯上,自然是希望他们不要把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只要每个月记得给薪水就好。
所以轻手轻脚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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