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我要报仇 (第2/3页)
小人迎风就长,不一会儿早已长成了一个虎背,狼腰的彪形大汉。
看到这一幕,易云都惊呆了,短短的半个时辰不到,霍去病居然修炼成这样吗?
这究竟是中毒还是变异!
就在这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小女孩的惨叫。
定睛一看,只见霍去病的一双狼爪已经抓住了赵美珠的咽喉,赵美珠花容惨淡,一滴清泪从脸庞流了下来。
对方的爪子稍一使劲,他的眼睛就要往眼眶外面突出,嘴巴也张开了,舌头也要往外吐。
易云等众人立刻把他包围了起来。
“杀了她,我就叫你和你的主子刘彻一起死无葬身之地!”
仙侠位面上的刘彻可不是历史层面上的那个汉武大帝,两个人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却不是一个空间的人。
而在仙侠位面上,由于刘邦不会死,所以就没有后来的汉惠帝,自然也就没有文景之治,当然更谈不上什么汉武大帝了。
现在的刘彻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淄川王而已。
他的爷爷刘恒现在也只不过是代王,他爸爸刘启也只不过是代王太子,而他论排行没有哥哥刘荣大,连王太孙也算不上。
但是刘彻此人雄才大略,逐渐成了气候,也不满足自己的封地,因此就悄悄的在洛阳招兵买马,打算有一天推翻刘邦自己称帝。
所以在仙侠位面上的刘彻,和其他诸侯国里的王子没有什么不同。
因此,易云对他也没有多少敬意。
霍去病眼神里露出一丝狠厉:“把我的贪狼之血还给我,送我平安离开长沙,我就放了这个小姑娘。”
后半句话没说,但易云明白:如果不还给我,这小姑娘就会和我同归于尽!
彼时易云身上还有被消化的天龙之血,论品质,可比他那所谓的贪狼之血不知高贵了多少。
因此,所谓的贪狼之血在易云的眼里有固然是好事,没有也没什么可惜的。
因此他毫不犹豫的取出了那个盛放着贪狼之血的小瓶。
“你要的东西对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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