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出发 (第2/3页)
魔法都能免疫。
李斯特现在就感觉自己像是缩进了乌龟壳,安全感拉满,手上拿的剑也不是凡品,这把剑全身呈黄铜色,薄背钝锋,看上去并不锋利且普通,但它是用秘银和黄铜制成的剑身和用精灵树枝丫铸成的剑柄,在上面的剑纹其实五属性的魔法符文。
无论执剑的是骑士还是魔法师,都能发挥这把剑的威力,除非像是李斯特这样的普通人只能当作一把锋利的宝剑。
不得不说,李斯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山村竟然有这样的宝贝,结合原主那为数不多的见识都知道自己这身行头加起来完全可以还清拖欠索罗侯爵的债务,或者能在王都二环买一套小庭院呢。
“有这样的宝贝在手,还担心啥负债?”李斯特表示已经不想努力了。
“男爵大人,护卫队的精锐骑士已经在城堡外集合完毕了,剩下的骑士和士兵,包括已经休假的,我已经命令他们在领地内实施警戒,即使我们离开了也能保证在领地危急时候有足够的时间回援。”
罗尔斯对这次行动十分上心,一大早就召集人手,忙不迭地赶来白堡向李斯特汇报情况了,表现出了不同以往的好战和激动,毕竟常年在这山卡拉地区驻守,很少遇到危机,自然混不到战功,也不利于激发自己的潜能。
已经三十而立的他还不是青铜骑士,在很多同时期成为格林家臣的同僚面前已经算是丢人的了,所以他就打算在这次战斗中寻找机会晋升青铜,顺便一雪前耻。
不过当他兴冲冲进入城堡,第一眼就被穿着一身豪华装备,嘴里啃着面包、手里抓着鸡腿的男爵给惊艳到了,虽然他见过世面,但还是被这诡异的画风惊呆了。
没错,不是因为装备,毕竟以前他还见过更豪华的,不过是远远地看到过,主要是李斯特表现的太接地气了,让他心中的“贵族纨绔子弟”形象受到了冲击。
两人看着对方,好像都刷新了对对方的认识。
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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