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沧桑文学 > 我捡到了一部十年后的手机 > 第七十四章刘家三千金

第七十四章刘家三千金

    第七十四章刘家三千金 (第2/3页)

    李旭从对面坐到了刘鑫身边,然后把那个索尼MP4摆放到两人中间。

    “挪过去点,往那边坐坐,你不是要看吗?”

    刘鑫看了一眼MP4上播放的《蜡笔小新》。

    “谁还看这个呀,这么幼稚。”

    “哎,我跟你说啊,就是,男生一般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才幼稚的。”李旭说。

    听到这话,刘鑫不由轻笑了出来,“所以,你坐过来是喜欢我吗?”

    “不是,我喜欢鸡腿。”李旭说完,控制不住地笑了起来。

    受到他的传染,刘鑫忍不住也笑了。

    “你平时都这么搭讪女生吗?”

    “我不搭讪,我只交朋友。”李旭说。

    刘鑫一边吃东西,一边抬眸看了他一眼,说:“我可没说要跟你交朋友。”

    “我都吃了你的鸡腿了,怎么还不是朋友啊?”

    李旭说完,伸出手对刘鑫说:“你好,我李旭。”

    刘鑫也伸出手来,跟他轻握了一下,“你好,我叫刘鑫。”

    “刘鑫?为什么起这个名字?”

    “因为我爸姓刘,然后我又是家里的第三个千金,所以叫刘鑫。”

    ……

    “怎么样,我这次表现得行吗?”等这段拍完,刘鑫立刻笑着询问李旭。

    “还不错,不过还是再来一遍,看能不能拍得更好一点。”李旭笑了笑说。

    怼脸拍的难度确实有点高,刘鑫这次的表现,明显没有上次好,特别是几个怼脸镜头,表情和神态都稍显生硬。

    不过,他自己表现得也不太好,台词说得不够自然。

    李旭虽然不需要出镜,但他也要按照出镜的方式去演,对他来说,这也是磨炼演技的好机会。

    等抄短剧时,第一部剧的男主角,肯定是他亲自来演,交给别人他实在不放心。

    这一段戏份,又拍了两次后,李旭也就宣布过了。

    这种情侣vlog,没必要吹毛求疵,差不多过得去就行,表演生涩一点反而会显得更真实。

    最后一段戏份,是两人吃完饭,李旭和刘鑫一起离开食堂,送她回宿舍。

    刘鑫或许是已经完全进入状态了,这一次表现得又特别好,还是一遍就过了。

    前后用了不到一个小时,三分多钟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