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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以战养战!

    第六十二章 以战养战! (第2/3页)

麾下的精锐骑士,圆桌骑士的前身,拥有龙头旗标的拉格纳重装骑士,也无法阻挡这位如同天神下凡的猛人。

    不止是埃德蒙森一个人这么想,其他的不列颠贵族骑手也差不多。

    大家彼此对视一眼,似乎心中形成了一种默契。

    “早知道就不急着效忠尤瑟王了。”

    以邓肯的强大实力,这一战过后,统一不列颠岛并不难,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尤瑟王在正面战场上根本就挡不住。

    到时候估计就是刘邦看项羽的表情——这还是人嘛!

    要不投了吧。

    来得时候,这些不列颠贵族骑士还心里有点倨傲,觉得邓肯名声虽然很大,但他们也是优秀的骑士,还是领主,有自己的部队,怎么样也得给他们一点点尊重。

    说实话,现在埃德蒙森一想,觉得邓肯当时已经很给他们面子了。

    这些不列颠贵族骑士麾下也有一千来人,如今大部分人的心思都有变化,甚至已经有人准备改换门庭了。

    不战而屈人之兵。

    一千人里至少有一半以上准备归附于邓肯。

    最后必须提到一点,埃德蒙森跟在那位大人身后冲杀,实在是太爽了!

    他从没有杀得如此酣畅淋漓过。

    不管是轻步兵还是重步兵,全部都是切豆腐一样直接凿穿,而且还不会迷失方向,杀穿敌阵后,还能喘息一下,调转马头,跟着那位大人一起换个姿势再冲一波!

    这简直是天生的骑兵统帅,埃德蒙森此时只能想到一个历史人物,那就是亚历山大大帝和他的伙伴骑兵。

    邓肯骑马的身影在队伍最前方。

    他的披风已经脱下来了,难怪将领都喜欢披风,这玩意儿其实是用来擦血的,就跟红缨枪上的红缨一样,防止血留下来握不住枪杆。

    邓肯杀得太多了,身上都被鲜血浸透,血液凝结了后很不舒服。

    这一战他正常发挥。

    誓约胜利之剑的手感非常好,不愧是顶着圣剑和神兵的标注,邓肯使用它时的感觉,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独孤求败拿着倚天剑。

    以他的实力,木剑都能刺死人,拿着誓约胜利之剑就有点无双乱舞的意思了。

    现在要杀邓肯,只能万箭齐发,直接乱箭把他射死才有机会。

    要不然就是弩炮、床弩、投石机什么的大型工程武器,这一战邓肯中了五箭,不痛不痒,皮外伤,直接就止血了。因为有阿瓦隆的剑鞘,哪怕邓肯被人砍到血管,也会飞速止血,不是说他不会流血,而是伤口立马就止血凝固了。

    他伤到动脉都只是滋一下血,没一会儿就不流血了。

    此时邓肯根本不在乎不列颠贵族骑手的反应,他看了看面前那稚嫩的少年卡尔,拍了拍他的肩膀,赞赏道:“干得不错!”

    十六岁的少年,阵斩两个甲士,可以重点培养。

    那少年望着邓肯的表情激动,他以前不明白兄长为什么在战场上冲杀毫无畏惧,现在他懂了,刚刚那会儿他脑子里面什么想法都没有,就是跟着那位大人冲杀敌人。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杀了两个来回,敌人全部都溃败了。

    士气太高了。

    匈人只看到一群人杀气腾腾地冲上来,好似根本不要命一样,还没交手就已经心中胆怯。

    邓肯这会儿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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