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十六年前的冤案 (第3/3页)
于大章曾问过他:
“你年纪也不小了,为什么不找个人成家。”
而叶智羽的回答是:
“你以为我不想吗,没钱啊,哪个女的能跟我。”
有小伙伴问了。
有这手段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
反问。
手里有刀,就一定要去砍人吗?
刀也是可以做菜的。
三天后。
马健带回了调查结果。
此时的于大章正拿着刚刚整理好的调查报告。
邵欣,女,享年18岁,死亡时就读于金陵二高中。
死因:他杀。
尸检报告显示。
邵欣全身共十二处骨折、皮肤多处撕裂、耳膜穿孔、双脚筋膜被割断。
并在其体内发现男性体液,疑似生前被强暴。
致命伤是颈部受损,致使咽喉、胸腔出血过多,堵住气管造成窒息而死。
死亡时间为:1998年4月26日。
于大章看到这里,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十六年前?
如果邵欣活到现在,那就是34岁,正好和李勇同岁。
“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于大章抬起头看向马健。
“高中同学。”马健回答道:
“另一个叫刘金松的也是金陵二高中的,他们三个是一个班的同学。”
这就对了。
于大章想起之前在病房时,李勇曾经说过,是他害死了邵欣,也害了刘金松。
而且其中貌似还有点三角恋的关系。
既然三个人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这一切就说得通了。
李勇追求邵欣,而邵欣却对刘金松有好感。
这之后的事情就好猜了,李勇因爱生恨,对邵欣下了毒手。
于大章随后又将注意力放在了调查资料上。
刘金松,34岁,本地人。
邵欣案主要嫌疑人,案发后,被带走审讯。
当天夜里就供认不讳,将杀害邵欣的罪行交代得清楚明白。
后因认罪态度良好,被判了无期徒刑。
现于S省锡城监狱服刑。
看完刘金松的资料,于大章被气笑了。
玩呢!
最让于大章想不通的是……
就算当年没有证据链完整的说法,可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为什么一直没翻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