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要一个保证…… (第2/3页)
团体这么多年做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还能逍遥法外。
早给抓了,也就没有后来这些事了。
“你不会真以为我们国安无所不能吧。”李明钊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范围,就算我们想进行干涉,也得知道才行吧。”
“这次之所以注意到他们,是因为这三个人是医院最初的投资人,也是占股百分之六十的大股东。”
于大章当然知道自己刚才的问题很幼稚,但他就是气不过。
这种时候不找个人,质问一下,总感觉缺点什么。
有小伙伴问了。
能有这么离谱的事吗?
何止有,还……
哎,手咋抖了一下。
说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孙晓果。
判了死刑都能出狱,而且还能换个名字继续生活,这样的事都能发生,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而且他父母还不是那种特别有能量的人。
再说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楠案。
这个案子之所以破不了,是因为警方突破不了别墅群。
而住在这个地方的人非富即贵。
那是省会城市。
警方在没有绝对证据的情况下是进不了那里的。
周围的饭店都给翻烂了,毫无线索,最后也只能成了悬案。
推理中少了重要的一环,想破案基本不可能。
眼前这个案子和这两起案子很相似。
这个由二代组成的小团体,有钱有人有背景。
常规手段很难拿下他们。
于大章合上文件,看向李明钊:
“这活我接了,但我要一个保证……”
“我知道。”李明钊插话道:
“我保证他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领导,你太能扯蛋了……于大章差点将这话说出来。
有句话叫:法理不外乎人情。
这就是法律最大的漏洞!
只要这一句话存在,并有人相信,法律就永远做不到绝对公平。
国安的承诺他信,他只是不相信最后的审判结果。
“我不在乎这个,这也不是我能管的。”于大章严肃地说道:
“这件事,我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得保下我。”
“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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