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三 、酒店 (第2/3页)
业的“股东”继承人,之前聘请的保镖都死了,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他才想要拉起队伍,过去暗中保护这位“同伴”。
可惜“地下铁路”的组织本来就分散,
而他熟悉的成员们,对拯救奴隶这样的伟大事业有兴趣,但是对保护可能有生命危险的“股东”同伴就兴趣不大,所以他就只能自己去酒馆里招募同伴了。
韦恩对此不予置评,但是觉得克林特算是可以“有缘再见”的类型。
……
由于位于如今美利加东西铁路线的枢纽位置,此外还有港口的便利,
所以虽然同样是城市,但是这个世界的芝加哥,此时却已经是相对繁华的大城市了。
和现代社会当然不能比,
不过热闹处也算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光是清理路上的马粪,都让清洁人员们忙个不停。
因为有哈里森小姐送的邀请函,韦恩几人离开小城市再“进了城”之后,
这次就住上“酒店”了。
进门有主动帮忙搬行李的门童,前台有漂亮而文雅的女士,里边服务生的数量更多、服务的热情和主动性更高,套房里的装饰更低调而奢华一些、标配的仆人房间也更多。
至于其它的地方,倒是和好一些的旅馆也差别不大。
不过就跟从温莎王国那边一路讲究过来的圈子文化一个调调,
能够住在同一家酒店里的客人们,在某些方面基本上都算是“过了关”的,彼此间在相互攀谈和认识的时候往往就会比较容易,不用遭受太多审视和戒备。
这才是个打广告的好地方。
大家一块在套房里吃了顿好的——其实在酒店的餐厅里吃更方便,但那里都是烛光晚餐、低声私语什么的,没有鬼屋那么安静但是也差不多,不适合吵闹——然后就各自歇息和自由活动了。
韦恩吃饱喝足,就做出了很符合他“乡巴佬”身份的事情,
到处溜达。
酒店里有像是所谓“休闲俱乐部”的地方,客人们可以在这里看书看报或者互相攀谈聊天什么的,算是提供给客人们用来交际或者临时充当会客间的场所。
这会儿刚吃饱,倒也不用急着拉生意,
韦恩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准备看看这个年代的“都市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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