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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保释

    一二二、保释 (第3/3页)

什么。”

    韦恩又问了问那位仆人内鬼,“你愿意跟我们到警察局里,去作证指控他们绑架了你的家人并胁迫你吗?”

    对方低下了头,不敢跟韦恩对视:

    “对不起,先生。我只是希望能够和家人们安定地生活。”

    唔……

    这帮人在本地的势力,比想象中的还要更大一些啊……

    但是拿着匕首准备捅人被当场制止,

    一句“对不起”就想糊弄过去,那好人就太难做了。

    ……

    韦恩决定再给本地的警方一次信任的机会。

    第二天上午,韦恩挑了个人流相对密集的时候,

    在哈里森小姐帮忙联系到的几位报社记者的见证下,牵着一串“糖葫芦”走过半个街区,再次走进了警察局。

    被绳索捆住并连成一串的几位黑帮成员们,衣领后边都被插上了标语牌。

    上边分别写着:

    “我们是卡特帮的成员。”

    “我们在绑架的现场被逮捕。”

    “我们身上都有标识身份的纹身(画出了符号)。”

    “我们连5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我在被指控蓄意谋杀之后,未经保释就成功离开了警局。”

    几位记者是带着人扛着银版照相机来赶着拍照片的,稿子其实韦恩都已经看过了,

    分别是标题为《正义的韦恩国家侦探社向“卡特帮”宣战》《独家揭秘:卡特帮覆灭的始末》《绑架、谋杀、胁迫,卡特帮究竟犯过多少罪?》之类的几篇。

    这些报道倒也不一定就能被正式刊登在城市的小报上,不过印成传单到处发放和张贴一波,问题不大。

    ——白天遇到“车祸”也就罢了,晚上还差点被自己家的仆人给捅死,大小姐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之后,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事。

    顺便在今天这个时候已经能买到的当地小报上,关于“韦恩国家侦探社”的软文,已经被登在了上边。

    看起来像是正式而有深度的访谈报道,但其实买的是广告位。

    韦恩走到办案警官的办公室里,依次把今天报纸上有自家广告的那一面、有本州参议员签名的介绍信,以及带着教会标识的特许令都稍作了展示。

    其中特许令其实只给对方大致扫了一眼就收起来了,告诉对方,“这是主教大人亲自为我们侦探社签署的特许令”。

    至于是哪个主教签的、内容又是啥,你别管。

    然后韦恩清了清喉咙:

    “我仅代表我的委托人、本地的合法居民安德莉亚·哈里森小姐提出疑问——理论上应该还在关押中的歹徒,再次因为犯罪而被逮捕之后,还能被保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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