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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问案

    第二百八十八章 问案 (第2/3页)

过。

    潘筠给她爹写信,告诉他,她突破了,现在强得不得了,“父亲可将当年实情告知我,我寻找当年案件相关之人,最迟两年后我一定会前往京城,准备翻案之事。”

    要翻一个案子,即便是在26世纪也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准备和调查,更不要说在大明了。

    消息传递缓慢,找人,调查,短的三个月起,长的,漫漫无期。

    潘洪当年的案件并不复杂,但涉案之人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其家眷也不知还有多少人活着。

    潘筠当时年纪小,一心死磕修炼,只知道她爹有一段时间回来的越来越晚,书房的灯总是彻夜的亮着,偶尔下班回来还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

    她只知道案子和锦衣卫,和大太监王振有关,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

    在她爹被下狱前,他曾经负责的那个案子已经案结三个月,但突然被翻出是冤案,还牵涉王振、锦衣卫、都察院和大理寺。

    潘洪是在公衙被捉下狱,她大哥不知道从哪知道的消息,从书院里跑回家,直接把她一卷藏在了下人房里,然后让二叔给她立牌位,又将她的户籍页从户籍中取下来当场烧掉,并在户主那一页下伪造官府的朱批,划掉了她的名字。

    她二叔当天就拿着一大包钱出门,走通关系,给她办好消籍,并把她的死亡日期往前推到了冬春时分。

    还没等潘筠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锦衣卫就冲进潘家,把潘家人都抓了要关到大牢里,还是二叔怒斥,引用不少《大明律》,又捧出《大诰》,这才保下二叔一家,以及下人。

    哦,因为她爹赚的太少了,她爹觉得有愧于弟弟一家,所以家里的下人是记在潘二叔名下的,家中的田产和铺面等,也基本在潘二叔名下。

    潘筠对她爹的说辞一直持怀疑态度,她觉得她爹就是当官了有预感,以后下场不会好,所以才早早和她二叔分家,除了祖宅和祭田之外,基本上所有财产都记在她二叔名下。

    而朝廷有令,一般抄没财产的罪名中不包括祖产和祭田。

    所以那天锦衣卫抄家,除了损失了屋里一些较为贵重的东西和金银现钱外,他们就没其他损失了。

    而潘洪穷,潘涛也不是会奢侈的人,两个读书人家中最贵重的是书,但锦衣卫又看不上……

    反正他们那天走的时候很生气。

    潘筠这才能问二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奈何所有人都当她是小孩子,还是病弱小孩子,所以只道:“你父亲三个月前了结的一个案子被定为冤案,朝廷说你爹收受贿赂,勾结大理寺少卿薛瑄为凶手开脱,不仅收受贿赂,还有结党陷害王振之嫌,你爹,薛瑄,还有受此案影响的一个刑部主事,一个大理寺主事,都被下狱了。”

    然后,事件发展的特别迅速,不等潘二叔找到关系细查那件案子是不是冤案,朝廷就迅速做出了判决。

    薛瑄斩立决,潘洪流放,两个主事被罢职。

    薛瑄行刑那天没死,是因为王振突然向皇帝求情,加上朝中很多大臣都反对判薛瑄死刑,所以皇帝法场叫停。

    让薛瑄罢官回家去了,皇帝让他此生不许再踏足京城。

    所以,这件事最后受伤最重的人就成了她爹和她家。

    王振也不知抽什么风,突然良心发现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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