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6央行和商业银行 (第2/3页)
的广泛接触,出现了规模空前庞大的工商业阶层。
伴随而来的,自然是大量高利贷资金和以之为生的食利者群体。
魏广德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因为自隆庆开海以后,大明对外贸易持续扩大,并没有出现政策的反复,加剧了大量白银流入大明的速度。
于是乎,这个时代的放贷资金较原本的时代更加庞大。
明朝借贷最广泛的是农村生活借贷,生活借贷原因不外乎农业生产的青黄不接与灾荒变乱,导致生活无着产生的借贷。
或者由于赋税徭役沉重产生的借贷,亦或者平时操持一些事务,如婚丧嫁娶、起屋盖房等产生的借贷。
但无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乡村高利贷的利息都相对较高。
青黄不接时产生的谷物借贷,年利率为100%。
其实,魏广德还关注到另一件事儿,这也是魏广德刻意让人注意才知道的。
那就是大量的米商和高利贷者勾接,利用丰年米价下跌的机会,大量收进粮食。
在灾年,他们将存粮借给农民渡荒或完粮纳税,可获超过一倍的厚利。
虽然现在的商人还没有发现收获时节打压粮价,低价收购农民手里的粮食,但魏广德相信,离此应该不远了。
这个时代,或许最大的改变就是魏广德在张居正提出赋税折银制度,也就是银本位在大明的确定时,魏广德抢先利用太仆寺常盈库里的存银发行银币,制定了“钱法”。
用律法形式固定铜钱和银钱的兑换比,从根本上杜绝了银、铜钱汇率的波动对百姓的再次盘剥。
当然,也杜绝了明清时期杂税的最大税源“火耗”。
虽然现在发行一些地方居然还在动歪脑筋,等南边徽州府事件查实后,重惩之外肯定还要强调禁绝此税。
但民间的高利贷,确实还是个大问题,提升大明百姓“幸福感”最大的阻力。
高昂的利率,不但摧毁了明朝农村的一般生产和生活,加速了小生产者的破产过程,还剥夺了商人因经商和经营手工业而产生的资本,使它们不能融入到手工业和商业的扩大经营中。
大明此时已经出现几个主要的商人团体的家乡,大多是地狭田少的贫瘠之地,种田不足以谋生,所以才有很多人去从事手工业和商业。
但他们在赚钱之后,又习惯将积蓄投入到家乡的土地上,一则是购买田产,而则是放贷收息,这就又回到了传统的地主加债主模式。
公正的说,在国家没有对农业有力的扶持之前,这些贷款是农村生活中必不可缺的部份。
但高利息在剥夺农民财产的同时,也推高了地价,导致官府的税赋加重。
双重作用下,这些地区从乡村自耕农经济,逐步向农庄与农奴经济退化。
而商业,也因为资本的退出,难以得到更大程度的发展。
实际上,这才是扼杀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的根源。
而在西方,商人们没有选择退出,成为地主加债主模式,而是更多的精力去拓展市场。
这就不得不提到欧洲此时的融资模式,大明多是以地域划分,严重依赖宗族乡党关系来募集资金,筹措商本。
即使到了三百多年后的清朝晚期,号称“汇通天下”的山西商帮募集的股金,也不过在三十万两到五十万两左右。
相比之下,几十年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就向社会公开募股650万荷兰盾,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购。
两者差别,何止十倍。
而欧洲各国的商人,在生意已经发展到本国极限,甚至周边国家极限以后,他们就会选择向国家借钱,以此谋夺垄断利益。
就比如英国,不但有商人和普通百姓借钱,即便是国王也有要借钱的时候。
由于英王征税需要经过议会许可,但战争或兴建时常需要临时用钱,这时就只能求助于伦敦的大商人群体。
国王借到的钱自然不可能是什么高利贷,但国王的直接收入也不算多,在债主们眼中并不是一个信用良好的借贷者。
为了能够顺利借到钱,有的时候英国国王甚至不惜以地区贸易垄断特权作为抵押。
许多享有丰厚回报的地区贸易公司,如东印度公司、黎凡特公司、西非公司等,大多都当过英国王室的债主,以此获得地区贸易的垄断特权。
魏广德想搞大明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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