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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

    第11章 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 (第3/3页)

觉浮现出了李春花家柴房的样子。

    相比之下,实在太过梦幻。

    “妈妈,这里真的是宁宁的房间吗?”宁宁不敢相信。

    “是宁宁的房间,是爸爸精心布置的。”

    宁宁走到床边,小手在柔软的床面上摸了又摸,惊叹道:“不是草垫子耶!”

    说着,又跑到墙边,摸了摸漂亮精致的墙纸,“这个也不是灰灰的砖头哦!”

    然后跑到窗边,“哇~这里还有窗户呢!可以看到对面的大水湖!”

    草垫、灰砖墙、没有窗......这就是过去两年宁宁在李春花家里住的地方。

    “妈妈,宁宁好喜欢这里呀,我们可以一直一直都住在这里吗?”

    宁宁小小的心脏努力消化着这突如其来的幸福。

    陆景川不知何时来到房门前,他对房间里雀跃的宁宁说到:

    “当然,宁宁和妈妈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

    听到陆景川肯定的回答,宁宁更高兴了,开心地摆弄桌子上那些玩偶。

    苏念禾直到此时才反应过来,她和陆景川之间达成的契约,似乎没有约定到期日。

    他们甚至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约定她该履行哪些义务。

    当初陆景川大笔一挥,给她写了四千五百万的支票,再转了五百万的现金到她账上。

    然后说一句:“从今天起,你就是陆太太了。”

    再接着,两人领了证,成了合法“夫妻”。

    苏念禾自以为的是,等到陆家的生意好起来后,陆景川应该就不需要她了吧。

    可是刚才陆景川却对宁宁说,她们会一直一直住在这里。

    这又是怎么回事?五千万——卖身契?

    不行,得找个机会和陆景川问清楚。

    之前因为看到五千万高兴过了头,稀里糊涂地进了门。

    但是现在慢慢清醒过来了,总要把这五千万的责任和义务给圈定清楚咯。

    她可不想做个失职的“员工”,毕竟五千万可不是小数目。

    她要对得起这笔钱,更要对得起支付这笔“佣金”的老板。

    拿了钱,服务要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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