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三通鸣冤鼓 (第1/3页)
巡按行辕内还留着一套仪仗。
秦川换上随行武官的衣甲,又用炭粉和假须遮住面容。
八名镇北军旧卒则穿上巡按卫士的衣服,护在马车两侧。
苏晚照也换回一身黑色劲装。
那件红裙被她叠好,放进院中火盆。
火焰烧上衣角时,她始终站在旁边,直到红色彻底化为灰烬。
秦川看见了,却没有出声。
有些伤口不能靠几句安慰愈合。
至少现在,他们还没有熟悉到可以询问彼此旧事的地步。
另一边,沈青禾正用薄纸拓印军饷总册中最重要的几页。
一共五份。
第一份送往清河书院,第二份送到城中最大的茶楼,剩余三份分别交给不同旧卒。
一旦府衙动手,账目便会立刻散入百姓手中。
严崇山可以毁掉一本总册,却不可能杀光看过账目的人。
半个时辰后,巡按仪仗驶出行辕。
铜锣开道,旗牌高举。
街上官兵看见巡按旗号,一时不敢拦截。
等他们发现马车内没有韩御史时,队伍已经抵达府衙大街。
府衙门前站着数十名守卫。
为首校尉拔刀喝道:“知府有令,任何人不得靠近!”
秦川没有冲击大门,而是翻身下马,径直走向台阶旁的鸣冤鼓。
校尉终于认出他:“秦川!”
“拿下反贼!”
十几名府兵同时围来。
苏晚照拔出长刀,挡在秦川身后。
八名旧卒也迅速结成盾阵,将府兵拦在台阶下。
秦川拿起鼓槌。
咚!
第一声鼓响传遍长街。
附近店铺纷纷打开窗户,原本躲避搜查的百姓也从巷口探出头来。
校尉急声道:“放箭!”
城中府兵却没有立刻执行。
按照大胤律,鸣冤鼓一旦响起,任何官员不得阻止。
擅杀击鼓之人,视同掩盖重案。
咚!
第二声鼓响。
清河书院方向也在此时传来喊声。
“镇北军三年军饷,被清河府侵吞一百二十万两!”
“永昌十年赈粮,八千四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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