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坏了,我成哈批了 (第2/3页)
有开发产品的想法,我看小妹形象不错,所以打算让小妹拍摄一两只广告。至于后续的运作,其实你们也可以找更正规的事务所。”
中山妈妈愕然抬头。
还有这种好事?!
花钱找她们拍广告,而且还不管她们找什么事务所,这不是白给的嘛!
林原抬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如果想好了再打这个电话,我最近都在东京。”
……
……
中山美穗家里情况稍稍有点复杂,母亲离婚后改嫁,继父在东京生活,是个不大不小的律师,多少也有点钱,但不算出名,稍显拮据。
不过,再小的律师也是专业人士,合同到手,中山爸爸翻看了一阵子,敏锐找到了几个关键点。
“他要美穗的形象授权,签了这份合同以后面容形象就归他的公司所有了。”
中山美穗摸摸脸,吓一跳。
是要把脸给他吗!太吓人了吧!
“倒不是那个意思。”中山爸爸解释:“不影响你平时生活,而是商业上需要经过他的允许,这一点倒是没有太大的问题,我看合同后续除了年限捆绑的稍微久一点,签了五年,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问题,是一份很标准的法律文件。具体的我可以明天再去咨询一下同事。”
中山妈妈不关心那么复杂的事情,她就一个问题:“靠谱吗?”
中山爸爸想了想,点头:“基本上靠谱,这个人上了电视,有名气,现在也有钱,如果要再做产品的话,确实有可能。合同上也没有什么问题。”
他点了点白纸合同:“最重要的是这里,他也提到了解约申请,一方面是钱,另一方面就是自动解约,每年至少拍摄一次作品,如果甲方没有履行的话,合同会自动解约。从拍广告的角度上,这种条款也是经常出现的。”
简而言之,中山爸爸认为没什么问题。
虽说一下子就捆了五年有点坑,但也就拍个广告而已,这种条款多半是保险措施,怕她半路去给同类商品拍广告了。
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中山妈妈这才松了口气。
那么。
签吧!
她忽然想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