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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其实我喜欢你

    第4章:其实我喜欢你 (第3/3页)

    这像我。

    这是一个有涵养的女生。很多人吃饭要么翘脚,要么把脚踩在饭桌下的一条横杠上。

    她呢?

    双脚并拢,脚尖冲前,轻轻地贴在地面上。

    多么好看的人!有着匀称轻佻的身材,修长的腿,纤细的胳膊,干净明亮的双眸,唇红齿白,还有那特属于校园青春气息的马尾辫。

    秋灵,没有人比她更漂亮!

    他是学校的主持人,站在台上闪闪发光。我只是台下的一个观众,她不认识我很正常。即使我们手机上聊天,可我出现在她旁边。她却不知道这是我!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这是泰戈尔的诗——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多美的语言!

    我不会写诗,但我也想对秋灵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坐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

    我拿着筷子却没有吃饭,就那么傻傻的看着她,怕低下头,就少瞧了一秒!想必秀色可餐就是这层含义。

    吃完饭了,她的盘子里没剩多少食物,多好的小姑娘!怎叫人不喜欢?!

    在食堂里,她慢慢地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快速把头地转过去,两只眼睛死死盯着那个纯洁无暇的倩影!

    ……

    每天放学后,等到了晚上,我又可以和她发消息聊天了,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儿!我不敢跟她乱说话,小心翼翼,有边界感,怕说错话,怕引来她的厌恶和反感。

    我盼望着,盼望着,她能给我发来QQ消息。那时我用的是一部小巧的50块钱的按键手机,就这还是充话费送的。它发不了图片,打不了视频。以前的通讯没那么发达,现在的通讯那么发达,人与人的距离却更远了!

    我不会写诗,可又想写封信给她。那时我爱看《仙剑奇侠传》,里面有个配乐我很喜欢,叫《莫失莫忘》。虽然是配乐,但有词。于是我改编了一下,写成了给秋灵的第一封情书。

    桥风拂帷裳 倩影无灯伴

    定坐思君为哪般

    青牛携草而不归 徒留情长

    爱巫山与沧海

    莫相失 莫相忘

    秋水望穿 伊人何方?

    灵星耀天上

    这封信,也是让人带给她的。我擅长“盗版”,这是改编的,并非原创。一看就知道我改编得很烂。但是,收到这封信后,秋灵很喜欢!

    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我们开始由QQ聊天转为打电话,有时一打就是很久,几次还打到手机欠费。

    秋灵是个乖乖女,但不属于内向的女孩儿,她喜欢和我聊生活中的那些小事,有些在我认为略显幼稚的事她都说得很起劲儿!我喜欢听她说话,因为她说话的声音特别温柔!听得多了,是个男生都会醉!

    后来,秋灵也从别人口中了解了许多关于我的事儿,我也得到她朋友的不少好评。在我的穷追不舍之下,秋灵成了我的女朋友。

    但是在线下,我们还是没见过一次面……

    她太漂亮了,所以我不敢和这个女朋友线下见面,我怕我不是她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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