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昏君暴君,很重要吗 (第3/3页)
如此,后世史书,总不能再骂朕是穷兵黩武了吧?
天幕里的讲述,仍然在继续。
【大家也不必纠结称呼,暴君不代表没能力,只是没把百姓死活放在心上。
教员所在的民国,那是军阀割据,民不聊生,无论是暴君还是明君,能结束乱世那就是好皇帝。
而宋太祖面对的乱世,名为五代十国。
骄兵悍将们杀来杀去,十几年就能换个国家,社会无时无刻处于动乱中。
大家可能对此没有概念,五代十国持续了72年,甚至吃人都变成了风俗。
没有道德,没有法律,什么杀人屠城都是常态。
大家很难想象,那时候的人已经不能叫人,而是完全的野兽。
对百姓来说,能结束乱世的赵匡胤,简直就是圣人在世。
你说封建王朝吃人不吐骨头,那时候你要先活下来,才能考虑被压迫的事情。】
“72年的乱世?”
李世民心中震撼,他是见识过叛军破城后的狂欢。
攻破城池后先抢夺金银财宝,然后再奸淫妇女。
等底下的骄兵悍将们玩够了,有些心狠的主将就会下令屠城。
屠城也不是见人就杀,里面大有学问。
兵痞们先把城里的富户和百姓圈起来,明码标价,要钱买命。
等搜刮到盆干碗净,壮丁和军妓补充的差不多了,再去杀掉百姓。
屠城短则三五日,长的话会持续十几天。
李世民至今还记得,当初唐军攻破洛阳后,下面表示要屠城助兴。
要用洛阳百姓的鲜血,来洗刷长久围城的疲惫。
为了安抚这帮杀红眼的丘八,李世民自掏腰包,买下了满城百姓的性命。
这还是唐军尚且受军纪约束,主将还能说得上话。
要是换作天幕里提到的五代十国。
李世民估计,自己刚准备掏钱,怕是脑袋就搬家了。
士兵会先把他剁成几块,抢光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继续去屠城。
这不是李世民悲观。
翻开史书,南北朝那些荒唐的记载历历在目。
赵匡胤能结束乱世,把嗜血的士兵关进军营,让百姓安稳种地,让道德和律法重新回到正轨。
单凭这份重塑秩序的功业,赵匡胤确实有资格和自己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