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何大清准备搬家 (第3/3页)
不到分房名额。
新来的谁谁谁,一下子就分到了。
艺术都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
这些事情在这个年代屡见不鲜。
而何大清钻营的本事,可以说一点都没有遗传给傻柱……
何大清这个人在肉联厂非常吃得开,某种意义上说女人缘也很好,跟傻柱完全不像亲生父子。
田巧云嗯了一声,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
对于田巧云来说,何大清说什么,她只能信什么。
更何况,这院里人都知道这边的房子是怎么回事,且不提,田巧云带上李蓉,外加一个两岁的儿子,能不能抢得过傻柱?
就算能抢赢了,周围街坊邻居的口水都能把她们母子给淹死。
更何况,傻柱可不是什么七八岁的小孩子,而是一个二十五六的壮小伙。
说句不好听的,等她儿子长大的时候,何大清还能不能真正压制住傻柱,还是两说。
所以现在何大清愿意出去想办法再弄一套房子,对田巧云来说,那就是最好的结局。
“怎么样?你愿意离开这里,跟我去新家那边吗?”
虽然房子现在只是个意向,但何大清只要想要的话,稍微操作一下,就能把房子分到他名下去。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嫁给了你,当然是你去哪里,我们娘几个就跟到哪里了。”
田巧云答应得很痛快。
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否则当初也不会一招扒住何大清,就根本不愿意放手了,甚至还想方设法地给他又生了一个儿子。
在这个年代,不生个孩子,怎么抓住男人的心?
怎么把他套牢,让他当驴做马?
田巧云只有一个女儿。
如果她带着一个儿子嫁给何大清,肯定就不是这种想法了。
毕竟,她只要委屈一下自己,把孩子拉扯长大,自然就会有儿子给她撑腰、为她做主。
“话说,那房子在哪儿?”
“禄米仓胡同那一片……离这里还是挺远的,不过距离肉联厂比较近!”
肉联厂开在郊区,何大清每天上班通勤都要跑几十分钟,近一个小时。
搬到那边去住,既可以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点,又可以远离这些糟心的人群!
把这三间主屋给傻柱,何大清就算对得起傻柱和他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