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律法 (第2/3页)
是在行为上直接约束世人。”
“律法的存在就是在告诫世人,杀人是会受到官府的惩罚,是可能会被砍头的!”
“故此,在杀人之前,你就会想到这一点,从而开始衡量,自己为了小事而杀人,到底值不值得?”
“律法的存在不仅仅是保护对方,其实也在保护我们自己,同样,也在保护着每一个人。”
“从此,盗窃也好,抢劫也罢,便是杀人放火,动不动就直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这种事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而有了法,才会让关内各地的人都能安宁下来。”
“如此,人人都开始守礼、尊礼。”
“昔日,秦国的商鞅变法,算得上是中原之地法治的一大进步!”
“而如今……。”
不错,秦奕的课堂又开课了。
从当初的心学,再到后来的经济学,再到现在的法学,他的课堂没有一个固定的内容。
完全就是他在讲述,讲述一个事实。
还是大家都很容易忽略的一个事实。
比如说,货币的起源,还有货币的价值尺度等知识点,又或者是士农工商对于王朝发展的作用等。
这些都是大汉存在的现象,却也是世人容易忽略,或者是还没有发现的领域。
而这一次的法学课,秦奕准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这将会是他讲学之中最漫长的一个课题。
“一些性本恶的人,经常会说一句话,那就是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说,这些人行事的时候,总是会盯着律法。”
“凡是律法上面明确写着,做了这件事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他们就不会去做。”
“然而,只要是律法之上没有写的,他们会从中谋利。”
“杀人犯法,那么……他们就不会杀人,但是可以把人拐卖,又或者是打成残疾,再利用这些残废了的人去乞讨,从而博取一些善良的人的善良之钱!”
“这些人犯法了吗?”
“还有一些人,利用自身的手段去骗钱,必须……赌。”
“我昔日拿出三仙归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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