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布琼尼 (第3/3页)
冲锋工具,更是战略机动力量。
骑兵的优势就在于速度和机动能力,所以他非常擅长利用骑兵高机动性实施远距离长途奔袭,对敌人的侧后方薄弱地区进行迂回穿插,打乱敌军的战术部署后,再伺机寻找破敌的机会。
这一打法,跟后世德军的闪电战有点类似。
不过相较于坦克的钢铁之躯,骑兵的肉体凡胎还是太弱了一点,无论是自身的防护性、生存能力还是攻坚能力都差了很多。
为此,布琼尼坚持不打阵地战,专打野战。
他认为骑兵并不适合攻坚,在敌人坚固的防线和密集的火力之下,骑兵的目标太大,冲上去简直是敌人机枪手的活靶子。
培养一名优秀的骑手需要很长时间,但杀死他只需要一发子弹就够了!
让宝贵的骑兵像普通的步兵那样填线当炮灰,这是对骑兵的侮辱和浪费。
在他看来,骑兵最理想的作战环境,就是当敌军在野外行军的途中,没有坚固的工事,也来不及布置防线,甚至连组织度都很低的时候发起突然袭击。
凭借着骑兵超高的速度和冲击力,迅速的冲垮敌人的阵型,打乱敌人的部署,不给敌人组织防御的机会。
单个步兵在面对骑兵时是绝对的劣势,而一群步兵集中起来却能对骑兵构成很大威胁,他们只需要打垮敌人的组织度,将敌人击溃,无法抱团抵抗,剩下的就是骑兵在最喜欢的追击战了。
布琼尼的这一战术在之前的战斗中屡试不爽,给了他极大的信心。
如今,面对这支颇为凶悍的敌人,他也打算故技重施,使用这种自己最擅长的战术来对付他们!
你再能打又如何?
我只要派兵绕道,切断你的补给线和外界的联系,时间一长,你必然会选择弃城突围。
如果不突围,那事情就更简单了,等到其他战场的友军将敌人的主力解决,数万甚至上十万步兵蜂拥而来,将利戈夫这座小城团团包围,难道还怕吃不掉城内这区区几千敌人吗?
在他看来,这场战斗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