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三十而已:王漫妮10 (第3/3页)
陈姐点了点头,把账本合上,推回给她。
“钱你先别急着分我,留在店里周转。我不急用钱,你这边现金流别断了。”
“陈姐,该分的还是要分——”王漫妮刚要说话,手机响了。
是房东的电话,她接起来。
前段时间,这房东太太刚提了涨房租的事,被王漫妮坚定的只要赔钱马上搬走的决心挡回去了,今天又来了。
“小王啊,有个事跟你说一下。我女儿要结婚了,准备买新房,首付还差一点。我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啦。”
王漫妮手里的包停在半空中。
“可是我上个月刚交了房租,我们合同还没到期呢。”
“我知道,我把房租退给你嘛。”房东太太依旧是那口上海话,轻描淡写的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你找找新房子,我给你半个月时间,够不够?”
真是嚣张啊,王漫妮放下包,坐到椅子上,深呼吸了一下。
“房东太太,我跟您说几件事,您听一下。”
“第一呢,就算您把房子卖了,新房主也得让我住完剩下的租期。我还有半年到期,这是法律规定的,叫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没权利赶我走。”
“第二,您卖房子,我有优先买的权利。您得提前告诉我,同样的价钱,我有资格先买。您不能自己偷偷卖了,然后让我搬走。”
“第三,就算我不买,您或者新房主想让我走,也得等合同到期。我合同还有半年,这半年里,谁来我也住得稳稳当当的。”
电话那头没声音了。
“小王,你这……”
“我也不是跟您过不去。”王漫妮语气缓了缓,“您女儿结婚是好事,我恭喜您。但您不能为了自己方便,就把我的事不当回事吧?我交了房租,签了合同,这些权利法律是保护的。”
“您要是真心想卖房,那行,您挂出去,有人要看房,我配合。但我不会提前搬走。新房主想让我走,那也得等合同到期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