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谈判 (第2/3页)
祖国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或者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商业活动,你有权一票否决。
“非商业性质的公益活动、社会议题站台、政治表态,同样适用。
“你可以不参加,不需要解释理由。”
陈继先点点头:
“可以,但是,我对于代言费用的担忧……”
佐藤健二,直接打断:
“球员有权提出合理异议,
“但是,ATP官方赞助商或ASA战略合作伙伴提出的合作,且合作条件不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
“陈先生,这样可以吗?”
陈继先,缓缓地点头。
他也松了一口气。
小陈现在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是以后呢?
等他神功大成,各种零式削球,拳打费德勒、脚踢纳达尔,少不了要被各种势力裹挟。
他的网球系统,不是用来给“垃万”站台的。
小陈继续:“第三个问题。”
佐藤不动声色,但是,他的心理圆环,又悄悄缩紧了一下。
然后,马上恢复。
几乎不可察觉。
“第三个问题……”
意向书,翻回到了肖像权那一页。
陈继先,
手指停了。
一瞬间仿佛中了定身术。
私生活报备,
形象维护义务,
商业合作优先权。
几个条款加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1.他想和她在一起,需要公司同意。
2.他不想和谁在一起,也要公司点头。
3.他就是想去少林寺当方丈,也得公司签了字才行!
但是,
他想要裴珠泫,
或者是柳智敏。
当然,
两个一起,更好!
他知道这个念头很贪,但他不打算否认。
他不想跟“别的女人”炒绯闻。
什么“跨界商业合作”,说穿了就是,把他和一个“别的女人”绑在一起,让外界以为他们在谈恋爱。
他要的不是这个。
他要的是那个在他最烂的时候给他送饭的女人,是那个蒙在被子里、告诉他“只有一点点帅”的女人。
但是,
陈继先提醒自己:
“现在不是时候。”
心理圆环还在亮着,一千块也已经花了。
先把能谈的都谈了,把该争取的条件都争取到手。
其他的,
再谈。
陈继先开口道: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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