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她就是太招人喜欢了 (第3/3页)
庄培川面无表情:“是,一切都是为了工作。”
“培川兄,你能这样想,真是再好不过了,真乃吾辈楷模!”
……
鸿福斋乃平都百余年的涮羊肉招牌。
坐南朝北,红墙黄瓦,重檐歇山顶,脊上蹲着五只琉璃吻兽,正中立一枚鎏金宝顶。
远远望去,那宝顶在夕阳下发出金灿灿的光。
匾额上的三个大字是前清遗老郑孝胥的手笔,瘦硬古拙,入木三分。
平都督办在门口躬身迎候:“少帅,那林鹤鸣已在里面等着了。”
赵崇安没有抬眸,见他这个时节也出了一脑门的汗,淡淡道:“这儿没你事儿了。”
督办如蒙大赦。
今日这两位,手里握着近七八十万的大军。跺跺脚,就能令华夏大地地动山摇。
进了朱漆木门,那林鹤鸣的副官就站在走马回廊处。
赵崇安抬手,挥停高树:“就在此等候吧。”
赵崇安携烟岚上二楼,至雅座包厢。
林鹤鸣闻声踏步而来,远远就伸出了双手:“怀卿!久仰大名,今日终得一见!”
赵崇安便缓步立住,有力回握:“鹤鸣兄见笑了,大名不敢当,凶名倒是传得甚远。”
林鹤鸣爽朗一笑,看向烟岚:“不知这位是?”
“我帅府女眷,烟岚。”
烟岚见赵崇安并不十分谦虚,便依他而行,只微微点头:“林司令好。”
她见林鹤鸣身着宁军的玄色军装,颧骨不高,下颌方中带圆,眉毛浓黑。他看人时,并不似赵崇安那般霸道锐利,反而有些温吞。但像一汪深潭。
虽然水面无风,可底下暗流几许,谁也探不到底。
林鹤鸣了然点点头:“夫人好。”
他遂向后侧身,一位仪态万方的女人,穿着黑丝绒绣凤凰花的旗袍翩然而来。
“这是我未来表嫂,贺宛琪。”
那女人嫣然一笑,烟岚却仍然愣在那儿,她分明看到林鹤鸣揽住了这女人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