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野猪王夜袭春耕地,傻子请缨护口粮 (第2/3页)
这一刻,大力心里回响的是二姐晓兰的话。
今天下午回到家,他还没开口说打谷场的事,晓兰就已经从灶房里冲出来了。
“大力哥!”晓兰手里拿着算盘,眼珠子转得飞快,“娘说野猪把苞米地拱了?”
“嗯。”
晓兰拽着他的袖子就往西厢房里拉,关上门,压低了嗓子:“这是个天掉下来的机会,你知道不?”
大力眯着眼看她。
晓兰拨了两下算盘珠子,声音又急又快:“上回娘说过,你现在打猎做买卖都是偷偷摸摸的,没个正当名分。要是被人举报投机倒把,全家都得跟着遭殃。可要是你这回把野猪除了,救了全屯的口粮,马叔还能不给你一个正式的差事?”
“比如?”
“比如狩猎队长!”晓兰一拍大腿,“靠山屯紧着兴安岭,年年都有野牲口下山。公社的规矩是各生产队可以自建狩猎队,猎的皮毛归供销社统购,肉归大队分配。但是这几年赵老头年纪大了谁也指使不动,狩猎队名存实亡。你要是把这个头给挑起来,打猎就成了公家的事,谁也说不着你投机倒把!”
大力心里噌地冒了一团火。
这丫头,精明得跟她娘一个德行。
前世他在商场上混了几十年,这种借势上位的手法玩得比谁都溜。但让他佩服的是,晓兰一个连初中都没念完的东北寡妇,硬是靠着一把算盘和一肚子弯弯绕,把这里头的门道给掰扯得明明白白。
“二姐,你这脑子,前世是不是当军师的?”大力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嘴上傻乎乎地嘿嘿一笑:“二姐说的啥俺听不太懂,但俺就知道,猪肉好吃。”
晓兰翻了个白眼:“行了,你就装吧。快去打谷场,别让别人抢了先。”
“二姐,抢不了的。”大力回头笑了一下,“谁敢去?”
……
回忆在脑子里过了一圈。
大力蹲下身子,跟马大队长面对面。
“马叔,俺认真的。俺去打那猪。打回来肉归大伙分。”
马大队长看着他的眼睛,沉默了好一会儿。
然后他叹了口气。
“大力,你要是真能把那畜生弄死了,我以大队长的名义给你记首功。你一家今年的口粮从黑面换白面,工分给你记满分。”
他顿了顿,低声补了一句:“你要是能行,以后这屯子里打猎除害的事,都交给你。”
大力眼睛一亮。
前世的商业直觉告诉他,这句话的分量比工分和白面加起来还重。
“都交给你”四个字,就是以后他组建狩猎队、合法打猎的尚方宝剑。
“成!”大力一拍大腿站了起来,“马叔,借俺一把铁叉子。”
“铁叉子?”马大队长皱眉,“大队仓库倒是有一把老叉子,九齿的,生锈了。你拿那玩意儿能行?”
“成。俺就用那个。”
马大队长扭头冲保管员老刘头喊了一声:“老刘,去把仓库那把九齿叉子拿出来!”
老刘头颠颠地跑去了。不一会儿扛着一把快有一人高的铁叉子回来。叉尖生锈了大半,木把上裂着口子,铁箍松动了。
大力接过来掂了掂,单手扬起铁叉朝地上一杵。
咚!
叉尖插进了硬梆梆的打谷场泥地里,足足没了半尺。
全场倒吸一口凉气。
“行,够使了。”大力把叉子拔出来扛在肩上,冲马大队长嘿嘿一笑,“马叔,俺晚上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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