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修钢笔老先生,守住笔墨与旧书信 (第3/3页)
板上,闻着各家各户飘出来的饭菜香,觉得肚子饿了。她加快脚步,往客栈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杨婶正好从厨房里端菜出来。
“回来了?今天去哪儿了?”
“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顾师傅,修钢笔的。”
杨婶笑了。“老顾啊,他可是个好人。他修了一辈子笔,巷子里的人写信都找他。你跟他认识了,以后写信就方便了。”
小满洗了手,坐到八仙桌前。今天吃的是清炒时蔬、红烧带鱼、一碗番茄蛋花汤。她端起碗,喝了一口汤,觉得今天的汤格外鲜。不是因为汤的味道变了,而是因为她今天写了一封信,把心里的话说出去了,心里轻了,嘴里的味道就重了。
“杨婶,您多久没写过信了?”小满问。
杨婶想了想。“好多年了。以前还写,给我妈写,给我婆婆写,给在外地的亲戚写。后来有了电话,就不写了。打电话多方便啊,拿起话筒就能说话,不用等,不用寄,不用怕丢。但打电话也有不好的地方——说完就忘了,没有东西留下来。信不一样,信写完了,寄出去了,对方收到了,可以看一遍,再看一遍,看完了收起来,过几年还能翻出来看。信是能留下来的东西。”
小满想起自己刚才写的那封信。它会被外婆收到吗?会被外婆看很多遍吗?会被外婆收起来,放在抽屉里,过几年还能翻出来看吗?她不知道。但她希望会。她希望那封信能留下来,像外婆以前写给她的那些信一样,被收在抽屉里,纸页发黄,墨迹变淡,但字还在,话还在,那个写信的人的心意还在。
吃完饭,她帮杨婶洗了碗,然后上楼,回到六号房间。她坐在桌子前面,拿出那支英雄牌钢笔,拧开笔杆,看了看里面的墨水。墨水还很多,蓝黑色的,在透明的笔杆里像一小段深色的河流。她把笔杆拧回去,在笔记本上写了几行字,试试笔尖。
笔尖在纸上滑过,流畅,顺滑,不刮纸。写出来的字是蓝黑色的,比水笔写出来的字更深,更沉,更有分量。她看着那些字,觉得它们不像字,像一个个小小的、被墨水浸泡过的、沉甸甸的心情。
她写道:
“今天认识了顾明远,一个修钢笔的老人。他送了我一支笔,英雄牌的,黑色的,很普通,但很好用。我用这支笔给外婆写了一封信。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过信了,久到忘了信纸的触感、信封的折法、邮票的味道。但今天我想起来了。我想起了外婆给我写的那些信,想起了她工工整整的字迹,想起了她每次在信的最后写的‘外婆等你回来’。以前我觉得那只是一句话,今天我觉得那是一句承诺。外婆在等我回来。她等了很多年。我现在回去了,但我回不去她身边了。我只能写信。信能去我去不了的地方,信能替我对外婆说:我在想你,我在好好的,你不要担心。”
她写完之后,合上笔记本,把钢笔放在笔记本上面。钢笔在台灯的光下发着光,黑色的笔杆,银白色的笔夹,安安静静的,像一个在睡觉的人。
她关了台灯,躺到床上。窗外的那盏旧路灯的光透过窗帘,在天花板上画出一根细细的光线。她看着那根线,觉得它不是一根线,而是一支笔的笔尖,在黑暗中写字。它写的是什么?也许是她的名字,也许是外婆的名字,也许是雾巷的名字,也许只是一道没有意义的光。但她觉得,它写的是“归途”。每个人都在找自己的归途,有些人找到了,有些人还在找。她找到了。她的归途,在雾巷。
她闭上眼睛,在路灯微弱的光里,慢慢睡着了。
梦里,她看见外婆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手里拿着一封信,正在看。外婆的眼睛不好,把信举得很远,眯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着看着,外婆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光秃秃的牙床。她把信贴在胸口,抱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进屋里,把信放进抽屉里。抽屉里已经有很多信了,叠得整整齐齐的,每一封都打开过,每一封都折回去,每一封都被读过很多遍。外婆把那封新来的信放在最上面,关上抽屉,拍了拍抽屉的盖子,像在拍一个孩子的头。
小满在梦里看着这一切,想喊外婆,但喊不出声。她只能看着,看着外婆慢慢走回藤椅上,坐下来,看着天边的晚霞。晚霞是橘红色的,把外婆的脸也染成了橘红色。外婆的皱纹在晚霞里变得很淡,像一幅被水洗过的画。
小满醒过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她不知道那是眼泪还是口水,她不想知道。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闻着枕头上太阳晒过的味道,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她去杂货铺找陈守安,问他要了一个信封和一张邮票。陈守安没有问她写给谁,从抽屉里拿出信封和邮票,递给她。小满把昨天写的信从笔记本里抽出来,那是她写给外婆的信的草稿,她想重新抄一遍,抄得更工整一些。她坐在杂货铺门口的台阶上,把信纸铺在膝盖上,握着顾明远送她的那支笔,一笔一划地抄写。
她抄得很慢,比平时写字慢得多。每一个字她都写得很认真,横平竖直,撇捺舒展,该大的大,该小的小。她想起外婆教她写字的时候说的话:“字是人的脸,你写出来的字,就是你的脸。你要把脸洗干净了再出门。”她以前觉得外婆啰嗦,现在她觉得外婆说得对。字是人的脸,她要把脸洗干净了,再寄给外婆。
抄完之后,她把信纸折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她没有封口,因为她想拿给顾明远看看,让他帮她检查一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
她走进岔巷,推开那扇木门,走进天井。桂花树的香味比昨天淡了一些,花瓣落得更多了,地上铺了一层金色。她走进屋子,顾明远已经在那里了,还是坐在桌子后面,手里拿着一支笔,在修。看见小满进来,他抬起头,目光透过厚厚的镜片,落在她手里的信封上。
“写好了?”他问。
“写好了。想请您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
顾明远接过信封,看了一遍收件人地址,点了点头。“没错,能寄到。”他把信封还给小满,“封口吧。”
小满用舌头舔了舔信封的封口,粘住。然后把信封翻过来,在封口处写上“外婆收”三个字。她写得很用力,笔尖几乎要把信封戳破。
“顾师傅,您觉得这封信能寄到吗?”小满问。
顾明远想了想。“能。只要地址没错,邮票贴够了,就能寄到。邮差会把它送到外婆手里,不管多远,不管多久。这是他们的本分。”
又是本分。小满觉得,“本分”这个词在雾巷出现的频率太高了。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本分,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本分守护着什么东西。邮差的本分是把信送到,不管多远,不管多久。顾明远的本分是把笔修好,不管多旧,不管多破。陈守安的本分是把杂货铺开好,不管挣不挣钱。周明远的本分是把伞修好,不管值不值得。老赵的本分是把头剃好,不管有没有人看见。这些本分加在一起,就是人间。不是轰轰烈烈的人间,不是惊天动地的人间,而是平凡的、踏实的、温暖的、可以让人安心住下来的人间。
小满把信封揣进口袋,走出岔巷,走到巷口,出去,往左走,走到那个绿色的邮筒前。她把信封从口袋里拿出来,又看了一遍,然后塞进投信口。
信封落进去,咚的一声。
她站在邮筒前面,听着那个声音在邮筒里回荡,慢慢消失。
她转过身,走回巷子里。
炊烟又升起来了。
(第十四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