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电刑 (第2/3页)
为什么来到主审法官位于富人区的私人府邸?因为附加条件不太简单,按照爱迪生的要求,犯人应该是一位年富力强的中年男人,被实施电刑者的体魄越是强壮,越能凸显交流电的破坏力。另外,如此不人道的实验,用在白人身上显然是不合适的,甚至可能招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最好选择一个黑人。最后爱迪生还提出一条,这个人最好是一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找后账了。就是这样的要求令道戈犯了难,他几乎翻遍了整个州大大小小的监狱,没有找到一个完全合乎要求的“宣传品”。就在这时,报纸上刊登的一则“伐木工酒后杀死情妇”的报道,引起了道戈的注意。经过简单调查,伐木工人弗兰西斯.凯姆勒从各方面来看,正是最适合的人选,但是道戈知道,杀死一个妓女,根本不足以判处死刑。为了能够使弗朗西斯被判死刑,道戈也是颇费了一番功夫。大律师克莱伦斯到最后都不知道,他并不是败给了法律,而是败给了金钱。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先生发挥他过人的创造天赋,别出心裁地为死刑犯研制了一把电椅。电椅由椅子主体、束缚带和装有电极的头套组成。诸事齐备,接下来还有最后一个也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需要解决。电刑处决死刑犯,毕竟是史无前例的创举,法律程序上需要审批。当然了,对于爱迪生公司而言,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但是总有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说,怎样说服弗朗西斯本人,同意放弃绞刑,转而配合尝试电刑?钱,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讲和大便没有什么区别。还是发明家的脑子聪明,爱迪生先生想出了一个好点子,他让道戈去监狱里游说弗兰西斯,说电刑没有痛苦,大象遭遇电刑的惨状,不会发生在人的身上,人在通电瞬间就已经失去了知觉。这招儿果然奏效,既然怎么死都是死,没有痛苦的死,总好过痛苦的死,最终弗兰西斯同意了接受电刑。
一切还算顺利,但意外总是会发生。可能是弗兰西斯过于强壮,行刑并不顺利。第一次通电电压为一千伏,正常来说,人体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电压,几秒钟就会死亡,然而十七秒过去了,弗兰西斯仍然活着。痛苦使他变得暴躁,弗兰西斯大声斥问,怎么搞的?不是说一下子就死掉了吗?他妈的废物!第二次,道戈将电压调高至两千伏。这样的电压,别说人,就算大象也撑不了多久。然而老天爷似乎在和弗兰西斯开玩笑,在和道戈和爱迪生开玩笑。尽管他的皮肤开始焦糊,令观众闻到烧老鼠一样不愉快的味道;尽管他的眼球爆裂,将黑、白、红三色液体喷洒出去两米远,在地面上绘出一副梵高抽象画;尽管他饱受折磨,痛苦到无以复加,他依然活着。弗兰西斯暴怒,破口大骂道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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