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字 第5章 们 (第2/3页)
门还是关着,门缝里还是那份报纸。她用钥匙打开门,走进去。
屋里很整洁,和周志明生前一样。茶几上摆着一个烟灰缸,里面有几个烟头。沙发上有条毯子,叠得整整齐齐。
她一间一间看。
卧室,书房,厨房,阳台。
什么都没有。
不对。
一定有东西。
周志明那天晚上出门,拎着一个黑色的袋子。他把它带走了。
带去哪儿了?
她站在客厅中间,环顾客厅。
忽然想起什么。
她蹲下来,摸沙发底下。
空的。
又摸电视柜后面。
空的。
站起来的时候,她看到墙上挂着一幅画。
山水画,很旧的那种。
周志明从来不挂画。
她走过去,把画摘下来。
后面是一个保险箱。
密码锁。
她试了周志明的生日。
不对。
试了他老婆的生日。
不对。
试了省厅的成立日期。
不对。
她站在那儿,看着那个保险箱。
忽然想起一个数字。
三年前那案子的案号。
她输了进去。
开了。
里面只有一样东西。
一个笔记本。
她拿出来,翻开。
第一页,是周志明的字迹:
“如果我死了,把这个交给姜宁。”
她的手顿了一下。
继续翻。
后面是他写的日记。
三年前那案子的日记。
每一页都写着同一个名字。
陈建民。
第一页:
陈建民死了。我亲手杀的他。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继续翻。
第二页: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开车回家,撞了人。下车一看,他躺在地上,不动了。我慌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我想起一个办法。我把陈建民从车上拉下来,塞进他的驾驶座。他当时还活着,但很快就不行了。我打电话报警,说发现一具尸体。
第三页:
警察来了,查了现场。陈建民身上有我的指纹,但我说是他自己撞的。没人怀疑。后来案子转到省厅,姜宁接手了。她是我的徒弟,我带出来的。她查了三个月,什么都没查到。我让她结案,她就结了。
第四页:
李强替我去坐牢了。十五年。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替我去坐牢了。我每次去看他,他都跟我说他是冤枉的。我只能点头,什么都不说。
第五页:
钱红梅当时在现场。她看见我了。我让人把她带走,关了四个月。我让她吃了药,让她忘了那天晚上的事。她回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她还是记得一点。她记得有人把她带走,有人给她吃药。她开始查。
第六页:
赵建国手里有录音。那天晚上他也在附近,他录下了我打电话报警的声音。他不知道那个电话和我有关,但他留着。后来他知道了。他拿着录音来找我,问我要钱。我给了。但他还是留着那个录音。
第七页:
孙大勇在服务区见过钱红梅。他不知道那辆车是我安排的,但他记住了那辆车。后视镜上挂着一个平安符,红色的。那是我的车。
第八页:
他们都知道了。一个一个知道了。钱红梅、赵建国、孙大勇,他们都知道了。他们来找我,问我要钱,要封口费。我给了。但他们还在查。
第九页:
有一天,有个人来找我。他说他叫陈明,是陈建民的弟弟。他说他知道是我杀的他哥。他说他不报警,但我要帮他做一件事。我问什么事。他说,帮他报仇。
第十页:
陈明的仇人,是三年前那个案子的真正凶手。不是李强,不是钱红梅,不是任何人。是当年那个真凶。那个人杀了陈建民,然后跑了。陈明找了三年,没找到。他说,如果我能帮他找到那个人,他就放过我。
第十一页:
我答应了。我开始查。查了半年,什么都没查到。陈明等不及了,他说要自己动手。他说,从现在开始,我来杀,你来布局。我说好。
第十二页:
第一个人是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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