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字 第4章 你 (第1/3页)
孙大勇的死在省厅炸开了锅。
三天,三个人。凶手像在赶时间,一个接一个地杀,不给任何人喘息的机会。
会议室里坐满了人,烟雾缭绕,没人说话。
陆时琛站在投影仪前面,脸色铁青。
“第三案,死者孙大勇,四十二岁,货车司机。死因是钝器重击后脑,当场死亡。现场没有打斗痕迹,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
他顿了顿,看向角落里。
“姜老师,你说。”
姜宁站起来,走到前面。
翻出孙大勇的现场照片。
“凶手一直跟着我们。”她说,“我们在服务区问话的时候,他就在附近。等我们走了,他才动手。”
有人举手。
“姜老师,你怎么确定是跟着你们,不是碰巧?”
她看了提问的人一眼。
“因为时间。”她指着照片上的尸体,“死亡时间在我们离开后十五分钟之内。十五分钟,够干什么?够杀人,够留纸条,够离开现场。不够的是——他为什么等我们走了才动手?”
会议室里安静下来。
“他在给我们看。”她说,“让我们知道,他就在旁边。让我们知道,他随时可以动手。让我们知道——”
她顿了顿。
“下一个是谁,他说了算。”
没有人说话。
陆时琛看着她。
“姜老师,你有什么建议?”
她沉默了几秒。
“查三年前那案子。”
有人皱眉。
“三年前的案子不是结了吗?”
她看着那个人。
“结了,但没对。”
陆时琛也看着她。
“你确定?”
她没回答。
但她心里知道。
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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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会后,她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盯着桌上的资料。
三年前那案子的案卷,她翻了一百遍。
死者叫陈建民,四十五岁,无业。死因是利器刺伤,死在自己家里。现场有打斗痕迹,凶器是厨房的刀,上面有指纹。
指纹是李强的。
李强,三十二岁,无业,有前科。当时被抓的时候,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冤枉的。但证据确凿,他最后被判了十五年。
案子结了。
但姜宁一直觉得不对劲。
李强的指纹为什么会在刀上?他说他从来没去过陈建民家。他说案发那天晚上他在网吧,但网吧监控坏了,没人能证明。
她查了三个月,什么都没查到。
周志明说,就这样结了吧。
她听了。
这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现在,三个证人死了。
赵建国,钱红梅,孙大勇。
都是三年前那案子的证人。
凶手在杀他们。
一个一个杀。
等·别·急·
下一个字是什么?
她翻开笔记本,写下那个字。
你。
谁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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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被推开了。
姜辰走进来,端着一杯热豆浆,放在她桌上。
“姐,喝点热的。”
她看着那杯豆浆,没动。
他在她对面坐下。
“姐,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她还是没动。
他看着她,忽然说:
“姐,三年前那案子,我查过。”
她抬起头。
“你说什么?”
他看着她,没躲。
“我查过。考进来之前,我把那案子的资料翻了一遍。”
她的手慢慢攥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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