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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字 第4章 你

    七字 第4章 你 (第1/3页)

    孙大勇的死在省厅炸开了锅。

    三天,三个人。凶手像在赶时间,一个接一个地杀,不给任何人喘息的机会。

    会议室里坐满了人,烟雾缭绕,没人说话。

    陆时琛站在投影仪前面,脸色铁青。

    “第三案,死者孙大勇,四十二岁,货车司机。死因是钝器重击后脑,当场死亡。现场没有打斗痕迹,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

    他顿了顿,看向角落里。

    “姜老师,你说。”

    姜宁站起来,走到前面。

    翻出孙大勇的现场照片。

    “凶手一直跟着我们。”她说,“我们在服务区问话的时候,他就在附近。等我们走了,他才动手。”

    有人举手。

    “姜老师,你怎么确定是跟着你们,不是碰巧?”

    她看了提问的人一眼。

    “因为时间。”她指着照片上的尸体,“死亡时间在我们离开后十五分钟之内。十五分钟,够干什么?够杀人,够留纸条,够离开现场。不够的是——他为什么等我们走了才动手?”

    会议室里安静下来。

    “他在给我们看。”她说,“让我们知道,他就在旁边。让我们知道,他随时可以动手。让我们知道——”

    她顿了顿。

    “下一个是谁,他说了算。”

    没有人说话。

    陆时琛看着她。

    “姜老师,你有什么建议?”

    她沉默了几秒。

    “查三年前那案子。”

    有人皱眉。

    “三年前的案子不是结了吗?”

    她看着那个人。

    “结了,但没对。”

    陆时琛也看着她。

    “你确定?”

    她没回答。

    但她心里知道。

    她确定。

    ---

    散会后,她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盯着桌上的资料。

    三年前那案子的案卷,她翻了一百遍。

    死者叫陈建民,四十五岁,无业。死因是利器刺伤,死在自己家里。现场有打斗痕迹,凶器是厨房的刀,上面有指纹。

    指纹是李强的。

    李强,三十二岁,无业,有前科。当时被抓的时候,他一口咬定自己是冤枉的。但证据确凿,他最后被判了十五年。

    案子结了。

    但姜宁一直觉得不对劲。

    李强的指纹为什么会在刀上?他说他从来没去过陈建民家。他说案发那天晚上他在网吧,但网吧监控坏了,没人能证明。

    她查了三个月,什么都没查到。

    周志明说,就这样结了吧。

    她听了。

    这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现在,三个证人死了。

    赵建国,钱红梅,孙大勇。

    都是三年前那案子的证人。

    凶手在杀他们。

    一个一个杀。

    等·别·急·

    下一个字是什么?

    她翻开笔记本,写下那个字。

    你。

    谁是“你”?

    ---

    门被推开了。

    姜辰走进来,端着一杯热豆浆,放在她桌上。

    “姐,喝点热的。”

    她看着那杯豆浆,没动。

    他在她对面坐下。

    “姐,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她还是没动。

    他看着她,忽然说:

    “姐,三年前那案子,我查过。”

    她抬起头。

    “你说什么?”

    他看着她,没躲。

    “我查过。考进来之前,我把那案子的资料翻了一遍。”

    她的手慢慢攥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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