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三条人命的案子(五) (第2/3页)
者尸体所在的位置。
盯着已经完成的速写,郝好陷入沉思:按照周伟的说法,他只是购买了一盒烟,然后又和男老板聊了会儿天,那么,当时双方站的位置应该是隔着柜台,一内一外。
但现在的情况是,男老板的尸体却躺在柜台的外侧。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要么周伟说谎,要么凶手另有其人。
拿出新纸,继续按周伟做的认罪供述画了起来。
很快,从周伟进入小超市开始,见到超市内老俩口、如何见财起意、如果又杀人灭口,整个过程在速写上清晰的展现了出来。
再把警方发现的那枚指纹特别的标记在速写上,郝好立刻就发现了问题。
那枚认定周伟嫌疑人身份的指纹,并没有出现在周伟行动路线上。
那说明什么?已经显而易见了。
当郝好把那枚指纹的位置也标记在第一组速写画上时,果然,那枚指纹与行动路线重合了。
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周伟好象没有说谎。
至少来说,这枚指纹无法与周伟的有罪从述对应上,不能做为认定周伟有罪的证据使用。
如果能够成功的排除这枚指纹,警方指控周伟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就只剩下周伟的口供和其他人的证言了。
可那些证言,没有一份可以证明周伟犯罪的。
这个情况让郝好内心很高兴。
现在不同于以前了,重证据轻口供已经成为上上下下的要求。只有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是不能认定嫌疑人有罪的。
把这个问题写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当然了,这个问题是否需要告诉检察院呢?郝好有些犹豫。
告诉了检察院,就意味阗告诉了警方。如果警方再“找到”其他证据,自己的发现和努力也就白白地浪费了。
如果现在不告诉检察院,等上了法庭,确实可以打主控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但检察院在庭审时有一项特权——撤回起诉。如果检察院在庭审时撤回了起诉,无论是退回警方进行补充侦查还是检察院自行调查,这都势必会延长案件的办理期限。
如果周伟真的是无辜的,他被无罪释放的时间将会被大大的延长。虽然可以获得更多的国家赔偿,但想来应该不会有人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