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刑事法庭上的代理人 (第1/3页)
调解的事情已经黄了,那就只有等业务厅的开庭通知了。
离开法院后郝好又给欧阳姗姗打了一个电话,结果欧阳姗姗已经投入到了忙碌的工作中,让他想要和欧阳姗姗见面的想法不得不又被推迟了。
时间总是在忙碌与休闲之间慢慢的流逝的。金河法院的一纸开庭通知,让郝好再次忙碌起来。
不过这一次他既非原告代理人,也不是被告代理人。
他的身份将是被害人代理人。
在蔡云燕重婚一案中,郝好将以受害人查山的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这起刑事案件的审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实践中,被害人委托代理人主要是出于两种情况,一是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是不接受被告方的道歉或积极赔偿行为,要求严惩被告人。
其实,在第二种情况下,被害人是可以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郝好至今都还记得,当年在上刑法课时,上课的教授向他们讲述的一件往事,就涉及到被害人家属希望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并要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子。
其实案子并不太复杂:被告人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众人的面、在死者父母苦苦哀求之下仍然将被害人当街杀死。其手段和情节基本上可以认定为特别恶劣。
按照法律规定来讲,故意杀人罪的起始刑是死刑,又因为其手段和情节特别恶劣,也不存在从轻的情节,基本上可以确定被告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是跑不了的。
但被害人的家属为了让被告人为儿子偿命,在听取了别人的建议后,决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然后被害人家属慕名找上了给郝好他们上课的这位教授。
教授听取了案件发生的过程,了解了案件的细节后,详细的向家属讲解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地告诉他们,没有必要花钱聘请律师参与诉讼,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是跑不了的。
但被害人却有些不相信教授的话,最终还是找了另外一名律师,并且为些花费了十几万的律师费用。
案件的结果正如教授所断言的那样,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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