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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告别(三)

    第47章 告别(三) (第3/3页)

    “他们商都分所的负责人,有转让分所的想法。”

    “转让?”郝好有些不解的看着宁丹。

    宁丹点了点头。

    “分所可以转让的吗?”

    郝好的疑问并不是没有来由。

    根据律师法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以及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置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资设置。

    从法理上来说,分所只是总所(出资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其所有财产权利均归总所。而分所负责人理论上只是由总所委派的,怎么可能自行转让分所呢?

    “当然可以转让了。”宁丹有些不屑的扫了一眼郝好,“虽然理论上分所是总所出资设立的,但实际上,分所都是分所的‘合伙人’出资设立的,总所只是给一个名分,一分钱都不出的。只要分所的出资人同意转让,然后再和总所报备一下就行了。”

    “反正都是自己出资,为什么不设立一个自己的律所呢?”郝好不解的问。

    “当然是为了资源,京都那边律所的资源可比咱们这边多的多。只要成为了人家的分所,就可以分享这些资源,虽然用总所资源办业务需要向总所分钱,但总比享受不到这些资源强吧?”

    宁丹这一解释,郝好就有些明白了,这其实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商都的律师可能用到京都总所的资源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京都的总所其实也在利用分所开拓市场。这就是双赢的局面。

    而且,挂上了京都律所分所的牌子,怎么看,都比商都本地所高大上一些不是。

    “要不要入一股,我和老凌说好了,只要你愿意,就算你一份。”宁丹问。

    “好啊,需要多少钱?”

    “对方报价30万,老凌正在和对方谈。你先准备好10万块钱就行。”宁丹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如果拿不出来,我可以借给你。”

    “虽说没什么问题,但还是得谢谢师姐。”

    “行了,时间不早了,赶紧参加你的告别宴去吧。可别忘了,咱们新所可是很需要你那个团队的。”宁丹看时间已经不早,就对郝好下了逐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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