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邓子军案开审(1) (第2/3页)
书记员宣传,“请大家坐下。”
然后她离开书记员坐席,转身面向审判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报告完毕。”
待书记员就位后,审判长先是宣读了一下案由,然后在“啪”一声法槌响声后,宣布开庭。
邓子军穿着一件夹克,被两名法警一前一后的押上了法庭。
首先是一系列的信息确认和核实,例行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程序性问题,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综上所述,被告人邓子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处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诉人的宣读很快就结束了。
审判长:“被告人对公诉人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就在昨天的时候,郝好又专门去了一次看守所会见邓子军。
这次会见,只是为了向邓子军说明今天的庭审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要知道,在审判长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是否有异议时,被告人的回答将决定着律师的辩护方向。
如果被告人表示无异议,也就是被告人认罪。那么,辩护人可以做无罪辩护,也可以做罪轻辩护。但多数情况下,辩护人只会做罪轻辩护。
如果被告人表示有异议,那就是不认罪,辩护人不能做有罪辩护,只有做无罪辩护。
那么,如果被告人上法庭前认罪,在上法庭后突然反悔,不认罪怎么办?按照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如果辩护律师不拒绝的,也不应再做有罪辩护。
在审判长问邓子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时,郝好有些紧张,虽然这之前有过经历,但他还是可耻的紧张了。
邓子军看了眼法官,然后说道:“有。刘雪梅的死完全是意外,我根本不知道她有病,也根本不可能防见到她会突然发病。”
审判长:“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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