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法律援助(4) (第2/3页)
用了两天,许强就在出逃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以上的内容,无论是许强在警方还是检察院的供词,甚至在法庭的供述都完全一致。其他人的证言以及死者体内提取的体液,都可以进行佐证,也不容许强抵赖。
但一审判决书中认定许强故意杀人的罪名,许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
据许强交待,他在歼淫杨雪时,害怕杨雪发出声音而惊醒男主人,就用枕头捂住了杨雪的头部,但在他连夜离开时,杨雪还还活着,他根本就不知道杨雪是怎么死的。
而被害人杨雪的丈夫是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后才发现杨雪死亡的,然后就立刻报了警。
法医的鉴定结论表明,杨雪死亡的时间是在凌晨3:00至4:00之间,死亡原因系窒息死亡。因何窒息,因为男主人无意中破坏了现场而无法确定。
在警方调取的周边监控记录显示,许强出现在最近一个监控的时间是凌晨4:05,从杨雪的家到这个监控,步行不会超过10分钟。时间上是完全吻合的,不能排除许强强歼后杀人灭口的嫌疑。但警方为慎重起见,在移交检察院的材料中,只认定许强构成强歼罪,而没有认定他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检察院后来追加的,最终还得到了一审法院的认可。
郝好带着疑惑,阅卷越发的仔细了。
现场勘察记录,照片……
这是什么?郝好看着照片是死者脸旁边的床单。
杨雪旁边的床单是湿的,显然被人清理过了。清理的是什么呢?把疑问记下来,看看其他卷宗中是否有说明。
然而,看完了所有的材料,都没有说明杨雪头边上那一片湿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郝好不知道,但他知道,清理的人一定是男主人,看来有必要日语男主人出庭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尸检报告没有说明窒息的原因是因为杨雪的尸体在男主人强烈的要求并没有解剖。
郝好赶紧在纸写下了“需要申请法医出庭,申请办案警员出庭,申请男主人出庭”的字样。
从头到尾的又看了一遍,没有新的发现了。有任何疑问,见到被告人问过再说。
联系书记员,复印卷宗材料。
还有最后一个,时间已经快下午5点,肯定是来不及的,但预约一下应该是可以的吧?
郝好想着想着,就来到了1805室。
门是开着的,一张办公桌前做着一个年轻人,从年龄上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要找的王法官。
“请问王法官在吗?”郝好敲敲门,然后径直走了进去。
“王老师出去了,有事吗?”年轻人抬起头看了一眼郝好。
“我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为海峰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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