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章 亲爹来了也不给 (第2/3页)
双手揽着李秋月的脖子,黑白分明的眼睛悄悄地瞅着对面帅气的叔叔。
同时秦淮也在看着昭昭。
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孩子长得粉雕玉琢,脸上白白净净,身上的棉袄也干净厚实,一看就是被养得很好。
只是这会儿病恹恹的,十分没有精神。
倒是左侧脖子上那一团如火烧的红色蝴蝶样子的胎记,十分刺目。
秦淮看着小孩儿,心脏如雷似鼓,砰砰作响。
身子不由自主上前一步,伸手去扯昭昭,神情难得激动:“李秋月,你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孩子?”
连“同志”都不叫,看来是真生气了。
李秋月忍不住压舌“啧”了一声,身子微偏,躲开了秦淮的拉扯。
“和你有什么关系?”李秋月冷笑一声。
如李二妮所说,她和秦淮结婚五年,离别五年,但是孩子却才三岁半。
五年前的冬天,她在路边捡到一个穿着军装,浑身是血的男人,带回了家里。
父母不想浪费粮食,看都不看一眼,就让她把人丢出去。
最后她不忍军人冻死街头,讨价还价,说她要和男人结婚,承诺后面再补交五十块的彩礼,这才把人留下来。
当时父母还收了七大姑八大姨,还有邻居朋友的礼,请大家吃了一顿白菜炖粉条。
结果办完婚礼的第二天早上,男人留下一张“要回部队,恩情来日再报”的字条,人就不见了。
被男人抛弃的女人在乡下本来就不好过。
而她的父母因为不想退朋友五毛、一块的礼金,不仅让她守了五年活寡,还坚持找她要了五十块的彩礼,把她赶出家门。
美其名曰——她结婚了,要自己出来自立门户。
当时就是为了还那五十块的彩礼,她只能去镇上的工地上当小工。
后来也是在工地上遇到了被遗弃的昭昭。
她也曾解释了无数遍,孩子是捡来的。
但从没来有人相信,还有好事者喜欢到昭昭跟前嚼舌根,打听“奸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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