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复仇记(五) (第2/3页)
包裹,入手沉甸甸的。
他没有当场打开,而是迅速扫视了一下四周,低声道:“我们先离开,这里不安全。”
返回的路上,陈时格外谨慎,绕了三次路,反复确认没有尾巴跟踪后,才将车开往观塘一处他提前租下的临时仓库。
这里堆放着一些杂物,光线昏暗,但足够隐蔽。
在仓库中央临时搬来的旧木桌上,油布包被小心翼翼地打开。
里面的内容让陈时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份三页的英文合同,甲方是永昌实业,乙方是“百通咨询有限公司”,约定为期三年,每年顾问费高达五十万港币,而服务内容却极其模糊——“就香港地产发展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一份手写的备忘录,清晰记录了“百通咨询”的银行账户信息,并有一行触目惊心的字:“此账户由黄启仁先生指定。分三次支付,每次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青衣地块规划变更程序启动。”
几张有些模糊的黑白照片,拍的是赵永昌与一名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在富临饭店用餐的场景,照片背面标注着日期“1982.3.15”。
李国明指着照片上的眼镜男子,声音压得更低了:“黄启仁……当时是工务司规划署的助理署长,现在已经升任副署长了。青衣那块地,原本是工业用地,容积率只有2.5。就在八二年六月,突然变更为商住综合用地,容积率提高到4.0!赵家用近乎底价拿下,光是地价升值就超过两千万港币!”
他咽了口唾沫,继续道,“这个‘百通咨询’,我后来偷偷查过,注册在开曼群岛,是个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注册董事甚至是个已经过世的人。”
陈时用随身携带的宾得ME小型相机,仔细地将合同和备忘录的关键页面拍摄下来。
然后,他将原件重新包好,郑重地交还给李国明:“李先生,这份原件是你的护身符,将来如果需要对簿公堂,你是关键证人。但它也是催命符,所以必须妥善藏好,不能再放在祖屋了。”
李国明重重地点了点头,将包裹紧紧抱在怀里。
傍晚时分,九龙长沙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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