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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处置

    第十章 处置 (第2/3页)

    这一封是给京中御史台的一位王御史,王家与林家故交。信中言辞更直接些,扬州有被革职官员贾化,不思悔改,反在地方行欺诈敛财,勾结盐商之事,若王兄有心整顿地方风纪,或可一查。

    两封信写完,封好,交给林管家:“找可靠的人,快马送至京城。”

    “是,”林管家接过信,“那贾雨村这人要不要……”

    “先盯着就行,”林如海道,“等京城回信。”

    林砚知道林如海近日在查贾雨村的事,但具体进展,他不清楚。这几日他照常读书习字,偶尔陪黛玉说说话,一切如常。

    倒是黛玉察觉出不对来了,某日突然问林砚:“哥哥,父亲这几日似乎很忙。”

    林砚正在教她临帖,闻言笔尖一顿,“约莫是公务繁忙。”

    “可我听见管家伯伯跟父亲提过贾先生的名字。”黛玉抬起头,小脸上有些疑惑,“贾先生不是已经走了吗?”

    林砚放下笔,想了想,觉得这事迟早瞒不住,便道:“要事我没猜错的话,父亲应是在查贾先生做的一些事。”

    “什么事?”

    “不太好的事,”林砚斟酌着词句,“比如,收了别人的银子,帮别人办事。”

    黛玉眨眨眼,“是坏事吗?”

    “是,”林砚点头,“读书人管收了银子替人办事,叫贿赂,若是为官的人行此事,便是贪赃枉法了。”

    黛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不过她看出林砚一脸凝重,便不再多问,低头继续写字。

    又过了十几日,京城的回信到了。

    两封信几乎是同时送来的,林如海在书房里拆开看了,看完信,他表面平静,其实肺都快气炸了!

    周明远的信写的很详细:吏部文书记载,贾雨村任应天府知府时因贪酷之弊,恃才侮上被降职为知县,在任期间,对下严苛,常行勒索之事,对上倨傲,与同僚多生嫌隙。而后又因生性狡猾,擅篡礼仪,且沽清正之名,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致使龙颜大怒,被彻底罢官。

    王御史的信则更直接:已收到信,如海可有实证?若有实证,为兄即刻谏言。

    林如海将两封信放在一起,沉默良久。

    贾雨村此人,断不能留了。

    他给王御史回了信,着人送往京城。

    次日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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