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地方阳奉阴违 (第2/3页)
然爆发的“小规模乡民阻挠”。负责具体工作的书吏、弓手们,则常常收到士绅们“热情”的款待和“微薄”的“车马辛苦费”,丈量的尺子,自然也就“灵活”了许多。结果报上去的数据,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但表面文章却做得漂亮,每次朝廷催问,回复总是“正在积极推进,然困难重重,恳请宽限时日”。
在河南道汴州,刺史郑元昌(荥阳郑氏子弟)的手段则更为“高明”。他不仅不阻挠清丈,反而表现得异常积极。他抽调精干胥吏,成立“清丈推勘所”,大张旗鼓地宣传新政。然而,在具体的“摊丁入亩”折算方案上,他却大做文章。朝廷的指导方案是“将一州丁银总额,按在册田亩总数(清丈后)平均分摊”。郑元昌则上奏,声称本地情况特殊,提出一套复杂的“折亩”方案:将上等水田一亩折合一点二亩标准亩,中等田一亩折一亩,下等旱田、山地两亩甚至三亩折一亩。同时,又将各种“损耗”、“加派”名目巧妙地折算进去。表面上看,每亩田负担的“摊丁银”似乎不高,甚至略有降低,但经过他这套复杂的折算,拥有大量上等水田的士绅豪强,实际税负增加微乎其微,甚至可能减少;而田亩零散、质量较差的自耕农和小地主,税负反而可能加重。这套方案被他包装成“体恤民情,因地制宜”的“良法”,在州内推行,并试图作为“成功经验”上报。其目的,就是在政策执行层面进行扭曲,使其名存实亡,甚至适得其反。
在河北道幽州,靠近边镇,民风彪悍,地方势力与军镇关系盘根错节。这里的对抗更加直白而强硬。朝廷派出的清丈御史,在进入某些世家大族控制的庄园时,竟被武装家丁拦在门外。庄头客气而强硬地表示:“此乃军功勋田,家主在边关为国效力,田契、勋券俱全,不劳御史大人费心丈量。若强行闯入,惊扰了府中内眷,或是引发边军将士不满,恐生变故。” 言语中的威胁之意,昭然若揭。御史手中虽有圣旨,但面对森严的坞堡和隐约可见的弓弩,以及“边军不稳”这个大帽子,往往也只能无功而返,上书朝廷诉苦,称“地方豪强恃功而骄,借边事阻挠丈量,请朝廷定夺”。而朝廷的“定夺”,往往在兵部、户部、地方节度使之间的公文往来中拖延下去,最终不了了之。
更普遍、也更难对付的,是基层胥吏的消极执行和花样百出的“技术性”阻挠。 这些“贱吏”虽然地位低下,却是帝国政令落到实处的最终执行者。他们世代扎根地方,熟悉一切漏洞,与地方豪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其利益共同体的一部分。朝廷的“新法”触动了豪强的利益,也就等于触动了他们的利益(贿赂减少,甚至自身家族田产也可能受影响)。于是,各种“软钉子”出现了:
丈量用的“步车”突然“损坏”,需要“送回工部维修”,一等就是数月;记录田亩数据的“鱼鳞图册”在誊抄时“不慎被水渍污损”,关键数据模糊不清;负责引导指界的乡间“耆老”、“里正”,总是“年老昏聩”,指认边界时含糊其辞,甚至故意指错;遇到土地纠纷,胥吏们“秉公处理”的结果,总是偏向于地方有势力的一方;对于普通自耕农,则可能故意夸大其田亩数以增加税基,或压低其田亩等级以讨好有权势的邻田地主……
朝廷派往各地的“清丈使”、“劝农使”,往往陷入孤军奋战的困境。 他们人生地不熟,缺乏可靠的下属和地方支持,胥吏们表面恭敬,背后敷衍。地方官员则态度暧昧,或推诿责任,或暗中掣肘。豪强士绅们或贿赂,或威胁,或利用宗族势力施加压力。这些中央特使常常疲于奔命,收效甚微,还动辄得咎,被地方官反告“操切扰民”、“举措失当”。一些意志不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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